编辑: XR30273052 2019-12-23
邵院政字[2011]47号 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院党政会议讨论研究,并经邵阳学院第二届四次 双代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邵阳学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岗位设置 聘用管理 实施方案 通知 报送: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校稿:屈元雨 (此文发布在邵阳学院办公网上,印纸质文件20份) 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强化岗位意识,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岗位.对少数高层次拔尖人才、特殊人才等岗位要留有发展空间. 2.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3.坚持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理顺和规范各类人员的岗位系列,科学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深化聘用制改革,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岗位设置数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设置 岗位总量根据上级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首次岗位设置根据我校现有在编教职工数确定. 因岗位的选择、调整,聘用后的实际情况可能与预设数量不一致,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领导小组(下称学校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聘用情况确认设岗数量.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根据职能、任务和性质分为三大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都必须分别纳入三类岗位.

2、我校首次聘任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如下: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

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55%;

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0%.

(三)岗位等级结构及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校内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群团组织、教学系(部、院)及教辅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岗位. (1)我校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即厅级正职为三级职员、厅级副职为四级职员,以下依此类推.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学校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确定.即三级、四级岗位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核定数执行;

五级及以下职员的结构比例和数量,由学校按照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研究确定. (3)管理岗位按照 制度入轨、平衡过渡、逐步到位 的原则,完善职务与职级体系,逐步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职员岗位体系,推进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我校暂不设立;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实行统一控制和管理,在省人社厅出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具体办法后,学校将按要求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中推荐二级岗位对象.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我校总体控制目标是:高级岗位为37%(其中正、副高比例分别为10%和27%),中、初级岗位分别为45%、18%.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正高级岗位中,

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 :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根据学校性质和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教师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原则,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优先满足教师主体岗位的需要,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根据我校实际,不设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中设置. (3)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其中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 (4)随着学校后勤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数量. 4.特设岗位 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需要,学校可申请并经上级核准后,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由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基本要求 1.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是实施岗位管理与聘用的前提,全校所有岗位分不同类别和等级,分别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 2.岗位任职条件的制定要统筹考虑任现职以来的资历、业绩、贡献等综合因素.要从学科专业发展目标出发,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制定并严格掌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岗位任职条件的科学导向,全面促进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制定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时,要同时考虑岗位聘任、考核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杜绝在考核聘任过程中出现削弱岗位职责的现象.

(二)三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三类岗位任职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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