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2-24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二、项目信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编码:D50001.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Z 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规定: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号,第93 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第443 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五)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 号).

五、受理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

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

外国普通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八、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 2.申请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外国高端人才(A 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 高精尖缺 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三)外国专业人才(B 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要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应当不超过60 周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四)外国普通人员(C 类) 外国普通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

(五)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3.符合上述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申请材料虚假的;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

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材料清单 1.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号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用人单位或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信息注册表 原件

1 电子 加盖本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如加盖本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公章,须授权.

2 单位合法登记证明 原件

1 电子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提 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 用人单位或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的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电子 如授权其他人办理,须提交 办理人身份证件.

4 行业许可证明文件 原件

1 电子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需提交 行业许可证明. 备注: 1.用人单位注册信息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 2.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经济类型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函、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的,须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代表证. 4.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需填写经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2.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2 工作资历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入选国内相关人 才计划的,采用承诺制.如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知名奖项获奖,可提供相应获奖证明材料.

3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 关批准文书、 职业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须经我驻 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所在国驻 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或 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我国法 律法规规定须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采用承诺制.如有境外专业资格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认证.

4 申请人国籍国 或长期居住国 (地区)官方 出具的无犯罪 记录证明 原件或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公证机关等部门以及国籍国驻华使、领馆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外国高端人才(A 类)该项采用承诺制.

5 申请人体检证明 复印件 1份 纸质 须由我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境外 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在6 个月内.

6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原件或 复印件 1份 电子 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

7 申请人护照或 国际旅行证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8 申请人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原件 1张 电子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头像居中约占照片尺寸2/3,图像清晰,无半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文件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在1024 像素(高)*768像素(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 真色彩.

9 随行家属相关 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纸质 包括随行家属护照(或国际旅行 证件)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体检报告(18 周岁以上家属)以及电子照片. 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10 其他材料 备注: 1.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2.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3.外国高端人才须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意许可决定机构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4.通过计点积分达到高端人才标准的,须提供相应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汉语水平能力(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证书)、来华工作年薪的收入证明以及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5.近3 年内,已获得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不提交材料项(3)最高学位证书和(4)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岗位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相同的,可不提交材料项(2)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6.国籍变更的,须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7.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期限通常应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期限一致,确有特殊情况不一致的,申请来华工作期限不得超过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期限,并须说明理由. (2)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人所持签 证(Z 字或R 字)或有效居 留许可 原件 1份 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 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 息页.

2 随行家属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原件 1份 纸质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 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 息页. 备注: 1.申请人须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 2.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交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核验的,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须提交原件核验.对采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3.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高端人才(A 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在华工作外国人的家属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

(4)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2 工作资历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入选国内相关人 才计划的,采用承诺制.如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知名奖项获奖,可提供相应获奖证明材料.

3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原件 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

4 申请人体检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须由我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境外 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在6 个月内. 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不需再提供.

5 签证或有效期 内的居留许可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须提供工作类居留许可.

6 其他 已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 须携带该证件办理许可. 备注: 1.在华工作外国人家属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须提交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证明. 2.申请岗位(职业)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职业)相同的,不须提供工作资历证明. 3.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岗位(职业)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职业)不同的,须提供工作资历证明.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须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4.不符合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情形,但已入境的申请人,须按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程序办理. 5.属于上述第二类申请情形的,须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 4.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但不得早于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 系统.

2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 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 得涂改.非中文任职证明须 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 人单位公章.

3 签证或有效 居留许可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纸质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 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 息页.

4 《外国人工作 许可证》 原件 1份 卡证

5 其他材料 备注: 1.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需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2.改任新职务的,须先变更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再按程序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5.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 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 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加盖用人单 位公章、申请人签字后再上 传至系统.

2 申请变更事项 的证明文件 原件 1份 电子 具体要求见备注.

3 其他材料 备注: 1.申请人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须提供新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及信息页、签证页. 2.改任新职务的,须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须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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