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02
广环审〔2019〕15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万吨合成公路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四川盖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0万吨合成公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 报告书 )和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剑环建〔2019〕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占地68亩.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粉料车间、改性剂车间、合成沥青车间、库房、办公设施、环保工程和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布设3条合成公路新材料全自动生产线,形成年产30万吨合成橡胶沥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 项目已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823-30-03-265473〕FGQB-0132号),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入园.《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川环建函〔2013〕174号),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的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必须贯彻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明确环保责任主体,落实公司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完善厂区 清污分流 、 雨污分流 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营运期生活污水及清洁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剑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沥青烟气经 油气分离+电捕+导热油锅炉燃烧 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封闭降噪、安装减震器等降噪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提高固废回收利用率.项目生产工序除尘收尘灰回用于生产;

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交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八)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九)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废水排放口建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要求.加强固废暂存(间)场防风、防雨和防渗漏的 三防 措施建设.

三、报告书以沥青生产区、粉料车间厂房边界外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今后不得批准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四、根据报告书预测,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291吨/年、氮氧化物0.209吨/年,总量指标来源已经已经剑阁县环境保护局确认(剑环函〔2019〕41号).项目特征污染物应严格控制在报告书提出的排放量之内.其中:烟尘不超过0.022吨/年(含挥发性有机物0.004吨/年).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自环评文件批复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剑阁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 三同时 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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