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12-21
苏州市档案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1〕013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档案局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为档案资料整理工,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4. 符合《苏州市档案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 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 2. 报名地点:苏州市档案局7204办公室(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政府7号楼7204办公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者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材料,报名现场交证书材料复印件(A4规格)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审核原件,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应聘者应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本中心办公室负责审查应聘资料及报名资格,确定通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

四、招聘方式

1、通过报名审核人员超过1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报名审核人员不满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个人材料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按《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4.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苏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

电话:0512-68617204 本简章由苏州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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