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12-22
高压旁路阀后管道采购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高压旁路阀后管道改造工程所需的进口管材、管件的订货,包括管道的材质、规格、性能、检验和验收方面的要求.管道及管件必须是原装进口的成品,不得利用进口板材在国内加工,所有成品由供方负责运输至电厂施工现场.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的条文,供方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最新国际标准的优质产品.供方保证提供符合技术条件、ASTM标准和中国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在签订合同之后,业主有权对订货规格和长度进行调整,具体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 1.4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产品必须有两台套及以上同类型机组并已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套供应设备业绩的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6 管道工作参数 管道名称 设计温度(°C) 设计压力(MPa(g)) 主蒸汽

576 25.4 再热冷段

333 5.129

2、技术标准 国内标准 GB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号的测定一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等级 GB/T 13298-1991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3793-1992 直缝电焊钢管 GB/T 15822-2005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DL 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473-1992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DL 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 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72-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695-1999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JB 4730.1~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6部分 GD8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GD200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管道篇 (2000年版) 火电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建质[1996]111号DL/T 850-2004 电站配管 国外标准 ASME B31.1 Power Piping ASME SECTION II Materials ASME SECTION V Nondestructive Examination ASME SECTION VIII Rule of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ASME SECTION IX Welding and Brazing Qualifications ASTM Material Specification ECCC2005 欧洲蠕变合作委员会 以上列出的仅为通用标准,供方如有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不应低于上述的通用标准,如在制作前有新版本的标准规范发行,按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执行.

3、订货要求 3.1 管道的尺寸及技术条件必须按不低于业主的要求设计和制作. 3.2 所有管道均按控制外径订货(即公称外径*公称壁厚);

3.3 管道的规格,长度,材质,椭圆度,内外径公差,壁厚公差,公称重量和重量偏差等数据应满足本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具体规格、长度、数量及材质要求详见附件:材料计划). 3.4供方应根据管材的规格按规范确定管道坡口形式,并在工厂完成坡口加工.同时向业主提供管道端部坡口形式和技术要求. 3.5 供方提供管件的焊接工艺和焊接要求.所有焊接必须按照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第Ⅸ篇关于焊接工艺程序评定合格的工艺进行,试样应采用和工件相同规格的材料制备,且和工件采用同样的焊前、焊后热处理.所有进行这些焊接的焊工和焊接操作者,也应按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第Ⅸ篇进行合格评定. 3.6 成品管道及管件在不损害使用性能的位置上清楚地打印上钢厂的名称代号、炉号或钢厂对炉号的标志,使用等级号,钢的级别号和尺寸及热处理和相应的试验报告的标志,所有的合格证书按ASME有关标准执行. 3.7管道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遵守国际通用的关于管材的标准和规范.供方在协议书中提供设计和制作所用标准、规范英文文本及相应汉语翻译文本(以汉语为准). 3.8 管材生产厂家:EBK/德国、宇胜/美国、EEW/德国、EEW/韩国 3.9 供方提供管道及管件的海外装箱清单、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书等.

4、管道及管件性能要求 4.1 化学成份分别符合 ASTM A335/ASME SA

335、A691及DINEN10216-2:2002的规定,并提供TUV377/2或相应国家级的质量监督证明. 4.2 热处理方式按相应的标准进行,热处理制度应填在质量证明书中. 4.3 机械性能应分别符合 ASTM A335/ASME SA335,ASTM A691和DINEN10216-2:2002. 4.4 供方应按ASTM A691标准的补充要求S1,进行拉伸和弯曲试验. 4.5 钢管及管件按SEP1915做100%超声波无损探伤,并提供超声波探伤的标准试样,标准试样缺陷深度为壁厚的5%,最大不超过1.5mm;

凹陷最大尺寸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5%,且不大于40mm.所有钢管都应进行无损电测试验. 4.6 钢管及管件内外表面应采用机加工,不允许有裂纹、凹坑、折叠、轧折、结疤、划伤、重皮、焊痕、接口、离层和发纹,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掉,清除深度不得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其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4.7 在钢管及管件的内外表面上,允许存在的缺陷尺寸不应超过相应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否则予以拒收. 4.8 钢管及管件的内外表面的氧化皮应清除掉,并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不应影响肉眼观测检验,并可清除. 4.9 所有钢管供方应按ASTM A691标准的补充要求S6,进行磁粉探伤. 4.10 钢管直线度不大于1:1000,且单支钢管不大于3mm. 4.11 直管长度公差:+20mm/-0mm. 4.12 钢管的椭圆度和壁厚不均匀性必须符合ASME、DIN EN 10216-2:2002标准的要求.外径管小于 1%. 4.13 成品钢管上不允许有焊点. 4.14 供方应提供焊材品牌,提供焊接工艺,说明焊后热处理要求. 4.15 钢管及管件应满足ASTM A691 1-1/4CrCL22的要求,交货时应根据ASTM A691 1-1/4CrCL22进行100% X射线检验,钢管及管件两端应做好焊接坡口,坡口必须满足《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1996有关条文的要求.外径公差:OD±1.6mm 钢管长度公差:-0/+20mm 4.16管件必须按照ANSI/ASME B31.

1、TRD301和DL 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及其它有关标准的要求设计制作. 4.17管件(三通、弯头)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所连接直管的最小壁厚,弯头任何一点的实测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弯头的相应计算壁厚,外侧管不能小于所连接直管的最小壁厚.必须保证管件与管道为同材质,同规格,以便现场焊接的顺利进行. 4.18管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和钢材质量证书,供方交货时应提供材质报告和复检报告. 4.19管件原材料必须进行100%的质量检查,包括光谱检查,只有符合标准的才能用于加工管件.为了更好地保证管件的力学性能,在管件加工完毕后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保证其机械性能符合有关规定. 4.20管件的不圆度、垂直度角度偏差等主要指标均应满足相应的国际或国内标准和规范. 4.21管道及管件产品检验和验收应遵照ASTM A

335、A691 1-1/4CrCL

22、DIN17175及TUV377/2标准的规定进行. 4.22 射线探伤,磁粉检验的方法应按SNT-TCIA有关技术和方法进行,其人员应经评定合格方可操作. 4.23 超声波探伤按SEP1915标准进行,其人员应经过评定合格方可操作. 4.24 钢管及管件外表需涂环氧富锌防锈底漆,外表涂丙烯酸聚氨脂两遍. 5. 质量保证 5.1 供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生产和服务时要严格执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5.2 产品应备有合格证书并提供如下质量证明记录(包括原材料厂家和工厂化配管厂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进/出厂验收、复验记录: (1) 全部管材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壁厚测量记录. (2)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记录. (3) 无损探伤试验报告. (4) 材料的化学成份报告. (5) 金相组织报告. (6) 机械性能报告. (7) 管件硬度报告. (8) 提供所有管材、管件的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生产厂家证明. (9) 提供管道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热处理状态和金相分析结果. 5.3 需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 5.4 所有管道及管件有完整的质量证明书并具备商检报告. 5.5 需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解除供方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国家,国际的标准和规范,其责任由供方承担. 5.6 管道、管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5.7 供方应提供所供管道的主要技术数据,如许用应力值、弹性模量,线性膨胀系数等,并满足 Power Piping B31.1 (2004版)的要求. 5.8 成品必须有相应的钢印(材料牌号、规格、热处理炉号、检验标记等). 5.9管道出厂检验按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标准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6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 管道的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均由供方负责 6.1 清洁 6.1.1 管道表面处理和油漆前,所有的废物都应从管道内部清除干净.所有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其内部和外表面除去.在对管道进行运输前应对它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清洁处理,最终清理后必须采用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和腐蚀. 6.1.2 当采用化学清洗时,要禁止管道有任何凹坑、或其它过分损伤及过度腐蚀,清洗后要进行防腐. 6.2 表面处理和油漆 6.2.1管道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 6.2.2管道加工制造完毕后内、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管道锈蚀,防腐漆要便于清洗. 6.3. 包装运输 6.3. 1管道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需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6.3. 2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6.3. 3管道端部需封闭,封闭物应坚固严密,防止端部碰伤.

7 交货期 供方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交货到需方现场. 8附件 材料计划(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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