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12-23
都发改收费〔2018〕2号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都江堰市财政局都江堰市农业和林业局 关于公布《2018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 公示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根据《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农委关于公布《2018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8〕3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各种现代信息载体创新公示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示质量,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栏)的动态管理.各乡镇、村组应将都江堰市2018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出来,公示率必须达到100%.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发改局、财政局、农林局将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检查.继续做好涉农负担的治理和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件:1.都江堰市2018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都江堰市2018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都江堰市财政局 都江堰市农业和林业局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都江堰市2018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计生部门 一 社会抚养费 见《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42、43条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公安部门 二 居民身份证费 证 居民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 2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40 3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 国土部门 三 不动产登记费 证80 个人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民政部门 四 殡葬服务收费 被服务者 成价费〔2006〕126号 都价费〔2006〕9号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村火葬工作,对农业人口在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存放等收费中可按实际情况下浮10%-20%,对民政救济对象等困难群众适当优惠.

1 遗体接运费 (1) 10公里以内 车・次60 (2) 10公里以上 每公里加收3.5元2遗体火化费 (1) 普通炉 元/具300 (2) 高档炉

550 (3) 豪华炉

800 3 骨灰存放费 盒・年40 教育部门 五 高中收费 学生 成教财〔2017〕22号 都教发〔2017〕78号〕

1 学费 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 生・期460 市级示范高中

340 县城一般普通高中

280 农村高中

200 2 住宿费 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六 考试考务费 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1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生60

2 高中毕业会考考试费 生・科53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费 生6七公益性幼儿园收费(保教费) 都发改收费〔2012〕9号(1) 山区乡镇 生.月240 (2) 坝区乡镇 生.月300 水利部门 八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稻田养鱼、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

1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渔业产值 渔业产值 30亩以上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0.5-1%

2 天然水域的渔业增殖保护费 (1) 江河渔船 2-3% (2) 水獭、鱼鹰渔船 4-5% 附件2 都江堰市2018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供电部门 一 农村居民生活电价 千瓦时 农村居民 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 (四川电网供区)

1 合表用户 0.5464

2 一户一表 实行阶梯电价 水利部门 二 农业灌溉用水 标亩(m3)

28 农户 川价农工〔2003〕

60、

61、63号 终端水价 广电部门 三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 户・月22 农村居民 川发改价格〔2014〕185号 有线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

15 都价费〔2002〕21号 卫生部门 四 医疗服务价格 居民 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 成发改收费〔2016〕353号 成发改收费〔2016〕415号 成发改收费〔2016〕1025号 在医疗机构公示 民政部门 五 养老服务收费 按文件规定 居民 都发改收费〔2013〕1号 都发改收费〔2014〕13号 教育部门 六 教辅材料费 学生 成教财〔2017〕22号 都教发〔2017〕78号〕 由学校按各年级教辅材料价格总金额代收,期末结算 七 高中作业本费 生・期30 八 高中课本费

300 (此页无正文)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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