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12-20 |
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蔡伟主审:李鹏成员: 雷培勋 陈明王小龙 程仪罗琼芬 联系人:李鹏联系
电话:18086619966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湖北省审计厅 2016年9月1日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
电话:027-87231904 厅内分送:厅领导(2),经责局(2),存(2). 湖北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