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12-1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2 招标人 名称: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鼓山中路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5―86333725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75―8625233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新昌县城区道路雨污混排改造工程(东昌东路) 1.1.5 建设地点 城东大转盘交叉中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昌县城区道路雨污混排改造工程(东昌东路):本项目项目对涉及旧路进行改造,原则上利用原土回填,改造后道路断面布置形式为人行道+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宽度根据实际路基情况设置,约19-27m.人行道采用砼基层+花岗岩结构,还包括侧石、树池及标志标线等配套设置.该工程道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和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类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1 日10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应同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6.3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县外预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未向新昌县建设(建管)局提供备案资料,或者因资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完成备案的.

5、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 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一份电子投标光盘.

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110 至118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119 至142 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包括

143 至159 的内容 每册采用 单独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另电子投标光盘部分单独密封,并与正本封在一起.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所有正本一个封套,所有副本一个封套,然后用外包封套将正、副本封在一起,正、副本套与外包封套均要求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鼓山中路7号 招标人名称: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昌县城区道路雨污混排改造工程(东昌东路) 投标文件在 2018年_6 月21 日10 时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10:00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5.2.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5.2.3.2招标人简要介绍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

5.2.3.3公布投标企业的顺序编号(投标企业的顺序编号为按投标文件提交的先后顺序生成的顺序号);

5.2.3.4招标人对县内企业投标人(含享受县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县外企业)及县外企业投标人进行抽签入围(入围抽签步骤详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抽签完成后,退还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2.3.5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入围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7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让利率范围内分三次随机各抽取一个系数,算术平均后即为基准让利率. 5.2.3.8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导入投标人电子投标光盘数据,宣读入围合格投标人名称、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和招标人认为应当宣读的其他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第3.7.

5、4.1.1条规定进行装订的;

2、授权委托人非交易员的,或投标人交易员、项目经理未按5.2.1.2规定携带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3、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

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 授权委托书 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报价区间;

9、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商务标中的投标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三者表述不一致的;

10、投标人在报价书中变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的;

1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调整(浙建站定 [2016]23号文)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新人社发2018-6号)、规费、税金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取.

12、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13、投标人或投标项目经理不符合投标要求的;

14、省外投标人未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手续的;

15、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7、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硬盘,同一加密锁);

21、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不是由 新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投标工具 打印的;

22、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或水印码不一致的;

2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经询标,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定,并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嫌疑(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招标人可没收所有串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注: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果出现停电、自然灾害、系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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