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12-14
项目编号:BBWCQJY18-339 广西南宁军盾米业有限公司一辆二手小型轿车交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资产转让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广西南宁军盾米业有限公司 住所: 南宁市长岗路三里4号 负责人: 梁铭鉴

电话:

18977185866 受让方(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及交易内容 ㈠转让标的:桂 轿车一辆.详情如下: 车辆牌号 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初次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月日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年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1

2 3

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月日配置 其它情况 ㈡转让标的由甲方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最终由乙方成功受让. ㈢成交价格:人民币 元(00 )

三、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

2018 年10 月日17:00前将成交价款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车辆过户手续办结、双方无其它异议后由交易所结转给甲方.

四、双方约定 ㈠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㈡甲方享有车辆处置权,将车辆按现状转让.乙方确认在交易之前已对车辆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同意按车辆的现状进行交易. ㈢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车辆过户 ㈠乙方成交价款到达交易所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到车管所、保险公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方能提车. 1.甲方应提供车辆过户所需的材料,如需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2.车辆的年审、路桥税逾期未办理,过户前需到车管所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逾期未办理,过户前需到保险公司重新申办,费用由 乙方承担. ㈡因甲方原因或车管所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本合同解除,车辆转让费返还给乙方;

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费不再返还乙方,甲方可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或请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沟通、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以向 甲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㈠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的,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甲、乙双方应支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对甲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损失的赔偿(如乙方已另付竞价服务费至交易所账户,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甲方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对甲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损失的赔偿);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等额的赔偿;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要求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乙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收到全额交易服务费及双方签署的解约协议后退还给乙方,双方对此次交易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各自承担. ㈡乙方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甲方不按时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

3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㈢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就差额部份向违约方追偿.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㈠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㈡一方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㈢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须订立书面协议,并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备案.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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