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12-16
楚雄市农业局 文件 楚雄市财政局 楚市农通〔2017〕13号 楚雄市农业局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7〕18号)精神,为确保我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结合楚雄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统一决策部署,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兼顾 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 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逐步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真正体现 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 三项补贴 )合并为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主要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大力扶持和培育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清洁田园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三、补贴兑付 1.资金来源:2017年州财政下达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39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73万元、省级资金86万元),其具体内容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3.面积核定:本次补贴面积以2016年我市按照 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市确定 工作程序锁定的补贴面积为准(详见附件).全市补贴面积为565903亩. 4.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补贴总面积.我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全市统一为69.96元/亩. 5.指标分配. (1)到乡镇的补贴资金= 69.96元/亩*乡镇补贴面积. (2)到户补贴资金=69.96元/亩*农户补贴面积. 到户补贴资金的核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由各村组按户核定补贴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 自下而上 的程序核定到每个农户.各村组的补贴清单必须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公示每户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镇;

乡镇公示无异议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正式公文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同时一并报送公示照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由市信用联社直接发放到户. 转包、转让、租赁等已经流转的土地,补贴资金原则上兑付给现耕种农户(合同或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村社集体机动耕地,补贴给实际耕种户. 6.兑付时间:严格核实补贴面积后,通过 一折(卡)通 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5月底前兑付完毕. 7.实施步骤 (1)审核下达阶段(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31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根据州财政局下达的指标,依据各乡镇2016年申报的补贴面积,分配各乡镇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指标. (2)上报录入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9日).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下达指标数据,组织村组自下而上逐级填报,逐级审核公示.村组基础数据的上报,必须经农户本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行政村,行政村审核公示盖章后上报乡镇,乡镇审核确定无误后,由 一卡通 信息管理员录入基础信息数据资料,录入结束后,乡镇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局审核,市农业局审核盖章后报市财政局. (3)抽查复核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5日).市补贴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各乡镇必须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特别是对各行政村纸质上报数据和公示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必须及时整改落实,保证兑付资金足额到户. (4)资金发放阶段(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9日).市财政局对补贴农户基础资料(含姓名、银行账号、身份证号和补贴及补助金额等)审核后,及时向市信用联社提供信息数据资料,信用联社在3个工作日内将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分笔存入其账户,并在农户 一卡通 存折(纸质)上标明资金摘要,不得无故拖延、拒付、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违规或搭车收费,不得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更不得擅自为村组代扣代缴有关费用,不准 一户多折 .严禁设立虚假账户姓名、虚假村组名称等.因个人信息有误不能划入个人账户的,需及时反馈给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经办人员负责联系村组干部和当事人及时处理.否则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补贴相关要求.(1)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2)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补贴资金通过 一折(卡)通 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乡、村三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市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农业、财政、审计、信用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乡镇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行政村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村民推选组成(不少于5人).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从 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 的高度出发,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把直补资金足额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 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 的管理长效机制.每个乡镇至少落实1名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作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信息管理员,1名审核监督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信息管理员负责农民信息数据资料库及补贴信息资料库建立,并负责乡镇农业补贴信息网络填报相关工作.信息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各乡镇务必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宣传单、集贸日等有利时机,借助乡、村公开栏广泛宣传直补政策,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补贴农户信息实行以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制度,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四)建立制度,严格监督.市补贴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补贴兑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宣传、审核、公示、兑付等违反补贴政策、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问题突出的,一律严格追究责任.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市农业局举报

电话:0878-6169307 市财政局举报

电话:0878-3123090

(五)加强培训,化解矛盾.要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政策在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使每一名工作人员吃透政策、掌握要领.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摸排农村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予以解答和排除,维持农村社会稳定.要制定和细化矛盾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顺利推进. 本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楚雄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楚雄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一)

3、楚雄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二)

4、楚雄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 楚雄市农业局 楚雄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0日 楚雄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印发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