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8-01
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新建沙子烘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5日,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根据 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新建沙子烘干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新建沙子烘干建设项目选址于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艾庄村南500m处.

建设规模:年加工沙子8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18年4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2018年5月18,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南郊分局以同南环函(2018)39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3、项目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18年9月本项目建设完成,调试时间2018年10月;

4、现场监测:2018年10月18日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2%.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中要求 沙子进入三筒烘干机内进行烘干,热源由加工厂房内的生物质锅炉提供.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烘干系统产生的粉尘设置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

2、实际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一台生物质燃烧器,沙子进入三筒烘干机后,物料与火焰直接接触.随后燃烧生物质产生的废气与三筒烘干机烘干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与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振动筛进行了全封闭. 经实地勘察,本项目变动可以增强对环境的保护,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生活废水处理 生活用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1、运输扬尘: 运输车辆封闭,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

2、原料堆场扬尘 原料堆场进行场地硬化,对原料进行苫盖,定期洒水.

3、输送扬尘 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

4、给料机扬尘 给料机顶部顶部设置密封罩.

5、烘干工序废气 烘干工序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选取了低噪声设备,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1、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清运.

2、生物质燃烧灰渣由附近村民拉走作为肥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筛分后的肥料集中外售.

(五)环评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内容 完成情况 你单位报送的《大同市南郊区美华建材销售部新建沙子公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一、 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

二、 你单位新建沙子烘干项目拟选址于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艾庄村南500m处.项目占地5亩,租用当地村民一处空置院落及厂房主要工艺为对原料沙子烘干装袋即为成品,预计年加工原沙80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厂区已有建筑物进行改造或直接利用.设备有三筒烘干机、皮带机、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振动筛、提升机、生物质锅炉等.2018年3月30日大同市南郊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函(2018)23号为该项目出具备案证明.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统一该项目建设 生物质锅炉改建为生物质燃烧器

三、 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彻底贯彻国家关于节能、低碳、环保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生态和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1、 强化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洒水抑尘措施.硬化厂区运输道路,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过程的管理,物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或使用全封闭式车厢.原料堆场硬化,原料进厂后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如遇大风天气,需对原料进行掩盖.物料输送皮带全封闭,给料机顶部加设密封罩,预留下料口,并设置挡板:烘干设备设置在厂房内,生物质锅炉配套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使用合格生物质成形燃料,经脱硫装置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冬季采暖采用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燃煤锅炉. 原料堆场全部硬化并进行苫盖,输送皮带全封闭,运输道路全部硬化.烘干设备设置在厂房,生物质锅炉改建为生物质燃烧器,废气与烘干烟气一同进入一套旋风除尘+湿式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补充水,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午间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01中的相应要求.运行期,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控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长街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已完成

4、 加强固废的处理处置.设置封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砂石、灰渣、除尘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得倾倒.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也是由环卫部门清运,生物质燃烧灰渣由附近村民拉走作为肥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筛分后的肥料集中外售与建筑公司,用作铺路材料

5、 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工作,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制定科学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清洁生产管理要求 已完成

四、 应将以上意见和《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设计与施工中,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五、 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及结论在相关媒体公示并报我局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六、 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南郊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1、有组织 (1)生物质燃烧机排气筒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燃烧机排气筒净化装置出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2、厂界无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二)噪声 经对厂界四侧噪声进行监测,厂界四侧布设4个监测点,其中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8年6月15日,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南郊区以同南环函【2018】63号文批复,准许年排放量:粉尘0.06吨/年、烟尘0.05吨/年、二氧化硫0.21吨/年;

氮氧化物0.49吨/年;

实际颗粒物:颗粒物0.041吨/年、二氧化硫0.0吨/年;

氮氧化物0.379吨/年.

(四)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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