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13
2号楼空调与供热机房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AZC-公开-DZ019025 采购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3

二、投标人须知…6

三、评标标准…18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20

五、合同格式…27

六、项目采购需求…29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36

二、开标一览表…37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38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39

五、服务承诺…40

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0

七、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41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1

九、示范格式…42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2号楼空调与供热机房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AZC-公开-DZ01902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空调采购与节能改造.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

(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8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2投标人提供所投全部设备的质保服务期承诺书;

(质保服务期10年)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5:30?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十五楼1502室)报名并获取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报名及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各投标人至代理公司处报完名后,投标人需携带答疑确认函进行现场答疑,答疑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答疑确认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2月20 日下午14: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 日下午14: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十五楼150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 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十五楼1502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倪克诚 联系

电话:15851704520 采购人(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建刚 联系

电话:15861758398 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现场开标事项联系人:倪克诚 联系

电话:158517045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十五楼1502室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开户行:农行淮海路支行 账号:352301040002491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384万元 .

4、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分标准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友情提醒: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则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价100%收取,无论投标人是否计入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时间以采购人接收到书面文件日为准,递交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8年4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上述要求及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6.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6.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6.2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7.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 8.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8.1.2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8.1.3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8.1.4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8.1.5按照第12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

8.1.6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8.1.7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8.1.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9.开标一览表 9.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9.3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 10.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与施工方的配合费用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10.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0.3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4 相同品牌产品认定办法 10.4.1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0.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10.4.1规定处理. 10.5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1.技术规格的响应 11.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12.1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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