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22-12-16
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伊公交易采【2019】055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伊政采【2019】091 招标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公司: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联系方式

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19 8.纪律和监督

20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1. 评标方法

31 2. 评审标准

31 3. 评标程序

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二卷

61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62

一、 项目概况

63

二、招商范围及运作模式

63 第三卷

6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1

三、授权委托书

72

四、投标保证金

73

五、资格审查资料

74

六、项目实施方案

78

七、其他资料

79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公交易采【2019】0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已经伊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运营方式为特许经营,招标人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伊川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4)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5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1000t/d,采用2*5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5)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57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8039万元,安装工程费8095万元,其他费用11100万元,考虑建设期利息1975万元,本工程总投资为57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2.2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1)招标范围: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2)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3)项目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4)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0元/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规模在2*500t/d以上(含10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含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备注:关联企业指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企业的母公司、企业的兄弟公司(和企业受同一公司控股)和企业兄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3对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通过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中心网站(http://yczx.yichuan.gov.cn/)点击 投标单位登陆 ,通过 证书Key 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次点击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 网上报名 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 69921072,63922311).文件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日8:00至2019年5月13 日17:30期间内,登录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 日9时00 分,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董翠晓 联系

电话:0379-68366568 联系地址:伊川县滨河大道智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洛路65号1幢501室邮编:471000 联系人:焦锡娟

电话:0379-62901599 传真:0379-62901599 2019年5月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采购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董翠晓 联系

电话:0379-68366568 联系地址:伊川县滨河大道智慧服务中心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洛路65号1幢501室 联系人:焦锡娟

电话:0379-6290159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 1.1.5 项目规模 项目总规模为15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1000t/d,采用2*5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1.1.6 项目地点 本项目拟选址在伊川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1.2.1 项目投资 一期工程总投资57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8039万元,安装工程费8095万元,其他费用11100万元.考虑建设期利息1975万元,本工程总投资为57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1.2.2 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0元/吨. 1.3.1 招标范围 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1.3.2 合作期限 30年(含2年建设期)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见招标公告 (2)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3)信用要求:见招标公告 (4)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无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合作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应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应收到文件修改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 3.1.1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进行踏勘现场并与业主签订勘踏现场证明书(开标时携带原件,复印件应附到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投标按无效处理)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 报价方式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费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70元/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各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身企业实力及管理水平等,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进行报价,报价保留不得超过两位小数.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整

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以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系统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在开标时提供原始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现场,中心将提供保证金入账明细进行核对,如核对不一致,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以银行转帐或汇款方式退还到投标单位.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6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载体:U盘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视情况需要,可分册装订. 4.1.1 投标文件封装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U盘拷贝)应分开进行包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书脊处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5月30日9时00 分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4)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如果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说明判断依据,可否决所有投标,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见招标公告 公示期限:3日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中标人(中标投资人)应提供全生命周期履约担保,向采购人递交银行机构开具的履约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外币形式的履约保函,其他要求如下: (1)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合同签署后15日内递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至项目公司递交运营维护保函后退还. (2)项目公司应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前15日内递交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至项目公司递交移交保函后退还. (3)项目公司应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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