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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DZTBX2014002 谈判采购文件 (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DDZ) 中国 大连 2014年09月总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

第二章 前附表…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7

第五章 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22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25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的委托,为其所需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DZTBX2014002

二、项目内容: 食堂设备 一批 (具体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详见

第五章) 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2011年8月份至今,至少1份,以供货合同为准);

3、外地供应商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自2014年09月15日至2014年09月22日每天0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七、谈判文件的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09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7,逾期不予接受.

九、谈判时间:2014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采购人: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 十

一、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411)84350800-8011 传真:(0411)84359600 邮箱地址:dldd_by@163.com 联系人:边源邹君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

第二章前附表前附表序号 内容1报价:货物运送到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及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2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3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4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2014年09月24日)16:30之前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如未提供的,供应商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 (1)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1万元的,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2万元的,不施行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返还. (3)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如未提供的,供应商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市本级指定的政府采购担保机构: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6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第7受理区.

8 谈判日期及时间:2014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9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10)天内.

10 样品要求:

1、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将所投产品中 排烟罩 材质为0.8mm的304不锈钢板一块样品于谈判当日2014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带到谈判现场.携带样品参考尺寸为5M*5M.

2、采购人将对样品进行封样留存,未中选的供应商样品在结果公布之后退还.

3、经评审出现所提供样品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为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不合格样品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携带样品的;

(2)携带样品不全的;

(3)携带样品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

11 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100―500万元费率为1.1%;

500―1000万元费率为0.8%;

1000―5000万元费率为0.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12 保函分为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9、10) 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详见 供应商须知 第

5、21条及附件11)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

2、 供应商 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3、 采购代理人 系指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 货物 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6、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的委托,为其所需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具有合格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DZTBX2014002

3、谈判内容: (1)采购内容: 食堂设备 一批(具体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详见

第五章) 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一次付清(无息).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4)供货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文体局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2011年8月份至今,至少1份,以供货合同为准);

3、外地供应商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谈判;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d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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