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8-01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宣城职院彩铝推拉玻璃门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TPCG2011-9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1年4月7日总目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四、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谈判响应书

一、供应商谈判响应函格式

二、供货服务报价表

三、零件、配件清单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五、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六、货物服务规格响应表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八、资信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宣城职院彩铝推拉玻璃门制作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城职院彩铝推拉玻璃门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TPCG2011-9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见下方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5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单位须点击公告下方 网上报名 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3)报名所需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陆仟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TPCG2011-9)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 号:34001755108053000531?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 开户行:建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 ??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支行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11年4月20 日 上午9:00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吕卫萍 联系

电话:0563-2139903 传真:0563-2139900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1年4月8日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宣城职院彩铝推拉玻璃门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TPCG2011-9

2 采购单位:宣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集中采购机构: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5是否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

6 投标人提交答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5)天前

7 投标招标金:见招标公告

8 投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 投标书递交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20 日 上午 9:00 联系

电话:0563-2139903 传真:0563-2139900

8 资质审查: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授权委托人还须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6)金属门窗工程资质证书(原件);

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2.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具体见本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点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报价 4.1投标人应以 包 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按照不完全响应处理. 4.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只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 5.3在开标时,对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供应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6 投标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30个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谈判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投标人有权要求市招投标中心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按招标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市招投标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在 宣城市招投标网 上予以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 谈判文件的修改 9.1 市招投标中心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发布在 宣城市招投标网 上,并对这些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2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市招投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10.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1 谈判响应书构成 11.1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全部内容: (1)目录 (2)供应商谈判响应函格式 (3)供货服务报价表 (4)货物服务规格响应表 (5)货物服务及项目技术方案 (6)资信证明文件 11.2投标书需按以上顺序打印装订成册. 11.3投标书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11.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5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市招投标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书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 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

3 份投标书(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书需打印装订成册.投标书的装订顺序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1.1条所叙顺序装订. 12.3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4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市招投标中心不接受零散件投标,如投标书为零散件,评委员将拒绝对其进行详评. 12.5 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3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用包装袋封装后与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3.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 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明的地址开标前送至市招投标中心;

B 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正本或副本. 13.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市招投标中心时,能原封退回. 13.4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书放入标袋内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4.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5 迟交的投标书 15.1 市招投标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16 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招投标中心. 16.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3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7 投标书的澄清 17.1 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论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

(五)开标与评审谈判阶段

18 开标 18.1 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18.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交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评委会不再对其评审、谈判.

19 评审谈判 19.1 开标会结束后,谈判阶段随即开始. 19.2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该投标人谈判事宜. 19.3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谈判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的程序和方法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三大点 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 19.4 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于标书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授予合同

21 中标单位的确定 21.1竞争性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样品、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状态、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报价(报价可以一次或多次进行,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按照同等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以投标人同行业业绩及额外服务承诺为标准评判.

22 中标通知书 22.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市招投标中心将招标结果刊登在 宣城市招投标网 等指定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人在两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通知书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3中标服务费 23.1市招投标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供应商报价时不需考虑. 24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24.1 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供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将凭合同(原件)、验收报告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4.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将合同原件提交给招投标中心后其投标保证金将从原账户退回.

25 签订合同 25.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两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五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25.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三、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初审阶段 1.1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l.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1.1.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1.1.3所谓偏离是指供应商谈判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 1.1.4判断谈判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谈判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2 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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