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12-06
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安徽天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1概述

1 1.

1项目由来

1 1.2项目特点

1 1.3评价工作过程

2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4 1.6 总体结论

14 2 总则

15 2.1 编制依据

15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8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4 2.4环境保护目标

30 2.5 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

32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9 3.1建设项目概况

39 3.2项目建设内容

39 3.3项目工程分析

47 3.4污染源分析

57 3.5环境风险识别

70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4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74 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2 4.3区域污染源调查

91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5.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7 5.3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1 5.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26 5.5声环境影响评价

133 5.6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评价

138 5.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41 5.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5 6.1 废气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56 6.2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措施分析

168 6.3 噪声治理措施评述

177 6.4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179 6.5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评述

180 6.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83 6.7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汇总

18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8 7.1 经济损益分析

188 7.2社会损益分析

188 7.3 环境损益分析

188 7.4结论

189 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90 8.1环境管理

190 8.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94 8.3污染物排放清单

196 8.4环境监测计划

200 8.5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202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4 9.1 项目概况

204 9.2 环境质量现状

204 9.3 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

205 9.4 环境保护措施

205 9.5公众参与

206 9.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06 9.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07 9.8评价总结论

207 9.9建议

207 附件 附件1: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委托书 附件2: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备案证 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4:项目用地投资协议书 附件5: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6:黄营镇规划环评情况说明 附件 7:黄营镇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 附件8: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9:基础信息表 附件10:排污总量申请表 附件11: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2:评审意见修改清单 附图 附图2-1: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2-2:涟水县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图 附图2-3:黄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图 附图2-4:项目厂区雨污管网图 附图3-1: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2:项目周边500m范围图(含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附图4-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6-1:厂区分区防渗图

1 概述 1.1项目由来 随着塑料制品在非纤维制品领域应用的日益推广,近年来,随着产能的迅速增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企业加强了产品开发力度,品种不断增加,质量明显提高,部分产品已经能够走出国门,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 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作为一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措施,正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发达国家工作起步早,已经收到明显效益.石油储量越来越少,再生塑料也意味着石油再生.利用废旧塑料熔融造粒,既可缓解塑料原料供需矛盾,又可大量节省国家进口原油的外汇.另外,由于绝大多数塑料不可降解,日积月累,会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破坏地球的生态环境.而塑料回用可缓解污染问题.一个中等城市每年产生的废塑料制品,可满足20家中、小型塑料企业的原料需求.再生塑料加工成颗粒后,只是改变了其外观形状,并没有改变其化学特性,依然具有良好的综合材料性能,可满足吹膜、拉丝、拉管、注塑、挤出型材等技术要求,大量应用于塑料制品的生产.再生塑料项目的建设可有效缓解当地资源短缺矛盾. 在此背景下,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拟在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新建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年加工塑料颗粒3万吨.本项目已于2019年1月取得了涟水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证(备案证号:涟水发改备[2019]7号,项目代码:2018-320826-29-03-561713),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涉及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加工再生利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天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现场踏勘、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经监测、工程分析、影响预测评价,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1.2项目特点 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生产规模.项目所在地为: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本项目性质为:新建;

行业类别: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特点如下: 项目属于废塑料再生加工项目,所有原料来源国内废塑料,以PP(废包装袋、托盘、周转箱)、PE(包装膜、农膜、吹膜厂的工厂边角料)、PET(化纤厂下脚料、饮料瓶等)为原料,不含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厂房,不新增用地;

(3)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废气治理应作为本项目的重点,废水处理及固废的减量化、再利用也应重点分析. 1.3评价工作过程 安徽天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1.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淮安易普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主要是利用外购的废塑料进行造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相关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具体如下: 1.4.1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相符性分析见表1.4-1. 表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符合情况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本项目属于废塑料加工处理并再生利用,对PP(废包装袋、托盘、周转箱)、PE(包装膜、农膜、吹膜厂的工厂边角料)、PET(化纤厂下脚料、饮料瓶等)等进行回收造粒.因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要求. 符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鼓励类: 二十

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本项目属于废塑料加工处理并再生利用,对PP(废包装袋、托盘、周转箱)、PE(包装膜、农膜、吹膜厂的工厂边角料)、PET(化纤厂下脚料、饮料瓶等)等进行回收造粒.因而符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鼓励类要求. 符合 《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规定: 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油加工项目属于限制类.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且不属于废油加工项目,因此不属于限制类.符合《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 符合 本项目已取得涟水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备案证号:涟水发改备[2019]7号,项目代码:2018-320826-29-03-561713). 1.4.2选址与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涉及的规划包括:《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黄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本项目与上述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4-2 规划相符合性分析 区域相关规划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明确,涟水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 (1)江苏涟水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2)古淮河(涟水县)重要湿地、(3)古淮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详见本报告表2.5-1.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利用集中区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征用地.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范围,项目纳污河流大飞渠、西官河最终汇入一帆河,不进入古淮河生态红线管控区,因而不会对上述保护区主导生态功能造成影响. 符合 经对照,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涟水县生态红线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利用工业集中区内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征用地,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

项目各种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黄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管道排入黄营镇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大飞渠、西官河,项目选址符合黄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 1.4.3项目与相关行业规范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行业规范包括《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相符性分析见表1.4-3. 表1.4-3 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一、企业的设立与布局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本项目企业属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符合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所涉及的废塑料为PP、PE和PET,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涟水县黄营镇工业集中区,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及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具有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清洗设备和造粒设备,且造粒设备配有强制排气系统,并新增光催化氧化和活性炭吸附设备,挤出造粒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集中排放. 符合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符合

二、生产经营规模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

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 本项目为新建企业,新建产能为3万t/a,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低于5000吨的要求. 符合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

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 本项目为新建企业,破碎清洗废塑料3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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