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12-10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网上超市项目 入围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目录

第一章 征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入围协议、采购合同文本

15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征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项目 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CGEC001

三、入围方式:公开征集、评审入围

四、征集内容: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以下各项要求的电商,谢绝联合体参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7、具有电子商务交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

8、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产品要求 电商自营平台具有并能够与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对接的产品种类至少应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办公家具、日用百货、生活电器、灯具(节能产品)、劳动保护用品、体育用品、五金工具等10类产品.其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3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1000个;

其他7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500个. 以上产品,均是指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产品.

七、入围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0日9:30--11:

30、14:00―16: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东小楼318室.

3、意欲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入围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目入围活动.

4、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5月9日8:00--8:30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8:30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868会议室

九、项目单位信息 项目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联系人:林伟哲、周密 联系

电话:010―63417887/63417002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1.说明 1.1 本次入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征集、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的供应商入围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 ,供国税系统(包括:省及省以下各级国税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 1.2入围有效期原则定为3年,自签订协议起计算,并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延长. 1.3 签订协议后,供应商须登录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

网址:https://ctaxccgp.zcy.gov.cn)进行注册,并在30日内通过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 数据接口完成产品数据对接(技术支持咨询

电话:400-881-7190). 1.4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 适用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产品采购. 2. 合格的供应商 2.1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以下各项要求的电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须提供电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证书的所有者与投报主体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 (7)应具有电子商务交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经营许可和备案证明的所有者与投报主体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 (8)具有完善的产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通过信息系统数据接口交换产品及价格、库存信息. (9)投报主体(或其控股公司)需在全国15个以上省份设有全资或控股分属机构(独立进行工商注册且成立时间在2017年底以前). (10)在20个以上的省具有商品仓储或周转库,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仓储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仓储或周转库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 (11)能够在信息系统展示并交易的产品应至少包含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办公家具、日用百货、生活电器、灯具(节能产品)、劳动保护用品、体育用品、五金工具等10类产品.其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3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1000个;

其他7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500个. (12)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同期市场主流产品,产品价格至少比其自营平台在销产品价格低2%,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不高于国税系统以外其他采购渠道的价格. (13)具有全国供货及服务能力,能覆盖全国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14)2015年以来具有5个以上入围省级及以上政府(军队)或大型跨省级企业(超过20个配送省份)电商平台的相关案例, 案例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 (15)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及电子发票. (16)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对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及供货能力;

承诺成立国税系统专门服务团队;

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产品质保期内7*9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解决问题. (17)接受并遵守信息系统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18)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9)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入围. 3. 产品 3.1 产品范围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产品. 3.2 产品种类 电商自营平台具有并能够与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对接的产品种类至少应包括以下种类: (1)办公设备 (2)办公用品 (3)数码设备 (4)办公家具 (5)日用百货 (6)生活电器 (7)灯具(节能产品) (8)劳动保护用品 (9)体育用品 (10)五金工具 其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3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1000个;

其他7类产品每类产品数不少于500个. 具体产品型号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并接入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 . 3.3 电商有3.1以外其他种类产品的,数量不做限定. 4. 入围原则 4.1 经评审小组评审,满足入围条件且排名前15名的电商入围. 4.2 满足入围条件的电商不足15家的,则不再进行打分排名,满足入围条件的全部入围. 5. 有关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入围结果如何,税务总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国家税务总局承担本项目评审场地租金、评审专家费及相关费用.

二、 入围文件 6.入围文件构成 (1)征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入围协议、采购合同文本 (4)响应文件格式 7. 入围文件澄清或修改 7.1 如有需要,税务总局可对入围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所有获取入围文件的供应商.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入围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编制 8.1 供应商应当按照入围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入围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 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采用双面打印.需要书写的,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8.3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以纸质文档为准. 8.4 每套响应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 8.5 除在入围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承诺书(加盖公章);

(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2017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7年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电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该证书不属于投报主体,投报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9)电子商务交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该证书不属于投报主体,投报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10)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该证书不属于投报主体,投报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11)投报主体(或其控股公司)在全国15个以上省份设有全资或控股分属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分属机构须独立进行工商注册且成立时间在2017年底以前;

(12)自营平台商品分类信息打印页面(加盖公章).产品应至少包含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数码设备、办公家具、日用百货、生活电器、灯具(节能产品)、劳动保护用品、体育用品、五金工具等10类产品;

(13)报价表(加盖公章).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同期市场主流产品,产品价格至少比其自营平台在销产品价格低2%,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不高于国税系统以外其他采购渠道的价格;

(14)商品仓储、周转库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在20个以上的省具有商品仓储、周转库,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仓储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仓储、周转库的所有者(或拥有使用权的主体)应为投报主体或与投报主体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15)物流能力证明,包括: ①具有全国供货能力,能覆盖全国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说明材料;

②自有物流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应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或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服务方案.必须具有全国服务能力,能覆盖全国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

国税系统专门服务方案;

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产品质保期内7*9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解决问题等;

(17)技术方案.具有数据接口开发能力,能通过信息系统数据接口交换产品及价格、库存信息.有类似接入案例并有实际交易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可提供相关案例;

(18)案例.提供2015年以来5个以上省级及以上政府(军队)或大型跨省级企业(超过20个配送省份)提供电商平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