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12-04
意见 安政发[2004]50号 签发人:张新跃 安定镇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根据市政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以及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督,努力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按照 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 的要求和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的方针,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力争使我镇食品安全状况有进一步改观.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重点:以猪肉、蔬菜、牛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盐、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

以分散在社区、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我镇食品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氛围.

(二)主要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评估机制、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控制运行机制和信息归集发布机制,通过对食品安全、技术和管理资源进行科学整合,落实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通过食品安全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超市的进货索证索票率要达到90%以上;

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重点地区中的学校食堂、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

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

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为使监管工作有利于在全镇构建起纵横交织、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在法定权限内要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明确责任、共管高效,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职责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一)职责分工

1、镇农办:重点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有机磷农药、畜产品养殖中使用 瘦肉精 等违禁药物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等药物残留超标的加大整治力度;

镇工商所协同配合,对种子、农药、化肥、动物疫苗等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无证无照、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加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与监管,扩大安全食用农产品基地规模,会同镇卫生院,加强基地环境污染监控,对已认定的基地实施不定期抽查和适时动态监管.

2、镇卫生院:加强对生产领域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利用病死禽畜加工熟肉制品行为的整治;

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会同区质监局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依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的要求,推出经认定的A、B、C、D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挂牌;

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管理规范,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严格清理出场;

对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认真落实对经济户口的辖区管理制度,严格食品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

把对餐饮业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和随机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对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控力度,同时,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卫生的监控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上市;

会同镇城建规划科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规范,严禁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会同镇教委办加强对区内各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隐患,严防食品污染.

3、镇工商所:重点整治食品流通环节.会同镇卫生院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规范食品购销合同.对在市场抽查中发现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及时消除隐患,并清查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不合格食品的市场退出力度,探索实施按批次、按产品和按产区下架退出机制.认真落实鲜肉销售 场厂挂钩 、畜禽产品冷藏运输、蔬菜销售 场地挂钩 、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管理办法,探索实施蔬菜批发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对未在原址经营或擅自变更注册地址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依法限期改正,从严规范,对只注册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将部分涉及食品安全的原属后置审批项目调整为前置;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4、镇兽医站: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特别是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的违法行为;

加快对设施落后、工艺不达标小型屠宰企业的依法进行关闭,推进兴建现代化大型屠宰企业.

5、镇外管办: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对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出租房屋需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出租房主,为无证照生产加工、私屠滥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6、镇公安派出所:要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未使用鲜肉冷藏运输问题及时通告检验检疫及工商部门;

同时要做好职能配合,提供安全保卫支援配合.

7、镇综治办:负责对本镇区域内的无照流动商贩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8、镇信访办:负责对区内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各行政职能部门实施全程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二)工作措施

1、强化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企业整治.镇工商所对合法的包装印制企业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2、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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