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31
临环东审〔2018〕67号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关于山东万阳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环保设备、500套锅炉、1000套五金配件、8万套更衣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东万阳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万阳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环保设备、500套锅炉、1000套五金配件、8万套更衣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小茅茨村西450米.项目主要建设:下料车间、注塑车间、五金配件生产车间、喷塑车间、预留车间、仓库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项目环保设备生产工艺:铁板、不锈钢板等-切割、剪板-焊接-组装-喷塑-(电)烘干-成品入库,锅炉生产工艺:铁板、无缝钢管等-切割、剪板-焊接-组装-试压-喷漆-晾干-成品入库,五金配件生产工艺:铁板、不锈钢板、铁管等-切割、冲压-焊接-(喷塑-电烘干)/(喷漆-晾干)-组装-成品入库,更衣柜生产工艺:ABS颗粒、色粒-混料-注塑成型-组装-成品入库.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与晾干工序有机废气一起(收集率95%)进入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率95%)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漆雾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要求.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回收装置(回收率80%)处理后经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率99%)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破碎工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率95%)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率99%)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等离子切割工序烟尘须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5%),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率99%)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工序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区域要求.喷塑烘干房须全密闭,烘干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率95%)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率95%)收集,通过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率95%)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工序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焊接烟尘须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率90%)处理后排放,通过车间阻挡、车间顶部设置排风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锅炉试压用水、水帘和喷淋塔用水、注塑冷却用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三)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下脚料、不合格品、废焊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漆渣和废油漆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设置专门的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五)项目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进行后环评,采取整改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五、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送至相公街道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018年3月8日 抄送:河东环保分局监察大队 相公街道环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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