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12-04
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字[2017]17号)之有关规定,我院对2018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学部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落实核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在10月8日―10月14日间进行,10月15日前各学部将复查结果报教务部.

三、复查范围 本次复查的学生包含已正常报到学生、已报到但同时办理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不含保留入学资格的2018届新生、子弟和恢复入学资格的往届学生.

四、复查形式 本次复查以各学部、各分团委为单位进行,通过比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在学生档案中)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像片等材料,核查新生入学资格.

五、复查程序

1、各学部、各分团委相关工作人员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在学生档案中)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相片等材料逐一比对.

2、请各新生班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查,将有疑问学生的材料报所在学部、分团委研究.

3、各班汇总复查结果报学生分团委书记审核.

4、各学部、分团委汇总审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教务部.

5、教务部将各学部、分团委复查结果汇总后,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各学部、分团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18级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工商学院教务部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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