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2-07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18217136 项目名称: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 采购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目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前附表

7 一总则11 二 采购文件

13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四、磋商

17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六、合同授予

19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就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0625-182171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人工智能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50

2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50

3 绿色制造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00

4 标准国际化试点项目

1 项80

5 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50

6 农村乡村治理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00

7 最多跑一次 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100

8 公共卫生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80

9 平安校园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80

1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80

11 社会综合治理标准化试点项目

1 项80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个或1个以上标项参加磋商和竞争,但每个标项应分别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8217136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0室九.磋商时间: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十一.磋商保证金: 金额:每个标项的磋商保证金为各标项预算金额的2%;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8217136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

(2)公司营业执照;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注:按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联系人:沈佩文 联系

电话:0571-85860253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0571-87055741

7、采购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号 标项1-4联系人:张克和,联系

电话:0571-85123287;

标项5-6联系人:贾后林,联系

电话:0571-85023734;

标项7-11联系人:陈良辅、陈双斌,联系

电话:0571-

85120671、85024623.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李良君、杨晴 联系

电话:0571-

85860255、85860257 传真:0571-85860230

邮箱:287389019@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

2 采购内 容及数量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3 预算金额 详见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磋商报价

1、本磋商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在本次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总价包干,包括各种资料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出具各种成果文件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税金、利润、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

5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邀请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未到帐的,响应无效.

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响应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保函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

6、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8、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9、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磋商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8217136

6 磋商保 证金退还 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当提供 退还磋商保证金申请书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凭 退还磋商保证金申请书 或供应商另行开具的退磋商保证金收据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7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

8 演示 要求: 磋商期间,给予供应商演示的机会(提供PPT演示光盘或优盘),是否提供演示不做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通过PPT对项目进行演示讲解(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问询(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供应商现场回答磋商小组的提出的问题,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演示讲解及问题的回答情况在项目方案评审中综合考虑评分;

不要求

9 采购文 件澄清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10 响应文 件组成

1、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电子光盘(或优盘)1份.

11 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12 响应文件 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

13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4 磋商时 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会议室)

1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17 响应文 件有效期 90天18 是否进口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 不适用

19 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20 环境标 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21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每个标项的预算金额为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服务)65%向每个标项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1500按1500计取.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3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其他

1、退还磋商保证金申请书正本

1 份,单独递交.格式见

第六章.

25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26 知识产权等 供应商须对其所投方案、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的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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