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12-06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QWZC-GZ201821 项目名称:犍为一中整体搬迁工程教育教学器材设备(第二批)采购 采购人: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总则9

三、招标文件

10

四、投标文件

11

五、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书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5

七、投标纪律要求

17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7

九、其他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19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20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22 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23

一、投标函(格式须符合)

25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26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27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8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9

六、供应商纳税凭证

30

七、供应商社保缴纳凭证

30

八、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30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

30

十、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0 十

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0 十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0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31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32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34

二、项目实施方案

35

三、售后服务应答表

35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6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6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37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40

第五章 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41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2

第七章 资格审查

148

第八章 评标办法

149

一、总则

149

二、评标方法

150

三、评标程序

150

四、废标

154

五、定标

154

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54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55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156 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1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相关注意事项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请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机构名称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 采购项目 名称 犍为一中整体搬迁工程教育教学器材设备(第二批)采购 项目编号 QWZC-GZ201821 二 项目属性 货物 三 资金来源及 项目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犍为一中贷款资金;

2、最高限价:920.00万元. 四 项目包个数

1 五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接到中标供应商有关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特殊产品质保期按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六 工期 确定中标人公示期结束后2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七 各包描述 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八 项目概述 及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教育教学器材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九 是否已进行 资格预审 否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 标书领取 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及时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 现场考察或标 前答疑会时 间和地点 无 十三 投标文件递 交起止时间 2018年11月23日09:00 -09:30 十四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3日09:30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3日09:30 十五 投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六 开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七 评标时间 2018年11月23日14:00 十八 评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九 采购人地址 和联系方式 1.地址: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833-4259930)、杨先生:(联系电话0833-4221653) 二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本项目联系方式 1.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邮编:614000. 2.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

电话:0833-4266355 二十一 备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一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920.00万元.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政府 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 ⑴本项目中如有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小微企业扶持 ⑴本项目 不是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⑴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⑵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⑷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⑸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企业.

6、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中标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投标人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查实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7、供应商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以上性质的,按最高的价格折扣计. 四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五 投标、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0.00元.

1、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款方式 一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方舟分理处 账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8

3、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 在开标前或开标后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①未中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中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和合同原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移交中心财务室,财务室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

②查询保证金需告知缴款日期、金额、公司(缴款人)名称、转存银行;

③查询保证金

电话:17765463409,联系人:杜女士.请认真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误造成不能按期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 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账号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六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询问、质疑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下载咨询、文件内容咨询、评审咨询、 询问和质疑咨询: 采购人

电话:见招标邀请书 采购股

电话: 0833-4266355 投诉咨询:犍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电话:0833-422294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七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后,请中标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凭介绍信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

电话:0833-4266355 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 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审查通过标准;

5、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6、采购需求;

7、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9、合同主要条款. 九 投标文件 内容

1、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

2、第二部分 资格性部分.

3、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十 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1、《开标一览表》

2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2、资格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可装于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

3、技术服务和报价(合并装订)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装于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共三部分)并办理签收手续;

递交文件时间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2、投标截止后,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十三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同级财政部门、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十四 合同分包 本项目采购人不允许 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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