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12-04
赣环表复〔2018〕57号 关于对连云港东源食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3000吨脱水蔬菜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东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东源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脱水蔬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7-320721-13-03-546637.

位于赣榆区欢墩镇驻地,占地面积14771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95万元. 你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赣环罚字〔2018〕38号).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有关要求.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确定的方案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1、强化全厂废气的收集和控制.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排放控制措施,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和水膜除尘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4燃煤锅炉标准;

项目生产车间应密闭,通过引风机将车间蔬菜异味引入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排放的氨气、硫化氢,项目车间排放的蔬菜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优化设计污水收集净化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均排入厂区污水站,经"沉淀+气浮+厌氧+好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 A 标准后用于绿化或排至周围灌溉渠.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不得扰民.

4、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分质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设立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

(一)主要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量:6437.6t/a,COD0.321t/a,SS0.064t/a,氨氮0.032t/a,总磷0.0028t/a,动植物油0.006t/a. 建成后全厂废水量: 废水量:12437.6t/a,COD0.621t/a,SS0.124t/a,氨氮0.032 t/a,总磷0.0028t/a,动植物油0.006t/a.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197t/a,SO21.02t/a,NOx0.765 t/a. 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197t/a,SO21.02t/a,NOx0.765 t/a.

6、项目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7、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区环保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由区环境监察局负责.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5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