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12-01
广饶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县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意见 广政发〔201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广饶滨海新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教职工队伍管理,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东发〔2014〕20号)等文件和各级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管理

(一)大力学习和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道德和师德先进典型,增强教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争做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的 四有 好教师,在全县教职工队伍倡树崇尚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风尚.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全面落实《广饶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参与的职业道德考核体系,严格职业道德考核,实行职业道德 一票否决 .依据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收费辅导班、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等行为.

二、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

(一)实行编制总额内动态管理.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总量控制、动态调控、系统内人员统筹使用 机制,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在编制总量内定期调整教职工编制.对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二)规范机构、职位设置,理顺人员编制关系.严格落实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各镇(街道)、广饶开发区、广饶滨海新区(以下统称镇街)教育办和各中小学校不得随意增设中层机构和中层人员,确需设置的要按程序审批.严格编制实名制管理,理顺人员编制关系,镇街教育办和各中小学校不得混编使用人员,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三)严格辞职和请假程序,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批准教职工停薪留职或停职留薪,教职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教职工辞职、解聘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辞职、解聘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对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有关材料放入本人人事档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考勤管理,认真遵守国家对婚、丧、产、病假的规定,严格请病假的条件程序,严格落实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坚决杜绝不履行手续擅自批准病假和小病大养、无病休养等行为.

三、规范教育干部任免(聘任)管理

(一)实行校长聘用制和任期管理制度.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副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3―5年.稳妥推进校长职级制,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管理,校长应当兼任学校教学工作.建立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长任职资格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按职数和任职条件选拔聘用干部,不得超职数聘用干部.实行校长任期交流制度,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2届.

(二)明确干部任免(聘任)权限和审批备案程序.县直学校科级干部任免(聘任),在征求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按程序任免(聘任);

县直学校(幼儿园)股级干部、镇街教育办正副主任、镇街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正副校(园)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考察任免(聘任),其中镇街教育办主任和所属中小学校长需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县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公布,报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理顺人事关系;

镇街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其它幼儿园正副园长由学校或教育办按职数选聘,报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镇街教育办行文公布,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县机构编制、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理顺人事关系.群团组织及工会干部职务任免,按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

四、规范教职工调配交流管理

(一)坚持合理的调配方向.积极引导超编学校教职工向缺编学校流动,引导县城区学校和镇街驻地学校教职工向偏远学校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严格控制进城人员.

(二)严格控编审批制度和调配程序.教职工调配,必须首先审核调入单位的编制和人员岗位、学科结构情况,由调入单位及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聘任意见,明确调入单位的聘任岗位后,方可进行调配.要严格按照 先审批、后调整 原则进行调整,严禁将教职工调整到位后再报相关部门审批,严禁学校随意调整一线教师从事工勤和其他教辅工作.教职工在本镇街内学校之间调整,由教育办提出调整方案,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教职工在县直学校之间、镇街之间调整以及县直学校调往镇街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员编制情况,结合工作需要予以调整,并报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教职工由镇街学校调往县直学校以及我县教职工调往外县区或外地市(县、区)教职工调入我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人员调配相关手续.教职工调整要以解决教师学科结构性缺编为重点,一般在暑期集中研究,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三)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建立校长、教师在县城区县直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鼓励镇街内部推行音、体、美等短缺学科教师走教.流动人员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按调动的相关规定办理.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流动校长、教师交通补助等待遇,推进镇街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建设流动教师周转宿舍,为轮岗交流提供基本保障.

(四)严禁教职工外流,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未经批准,在职教职工不允许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编招聘考试.原则上不批准教职工转行.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县直各部门、各镇街党政机关不得从学校借用教职工从事其他工作.各镇街教育办、各学校不得擅自批准教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已借用的要逐步理顺到位.

五、规范教师招聘管理

(一)规范教师招聘程序.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教育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学校空编及急需教师情况,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按用编进人计划总量分学科进行统一招聘,并按用编进人计划确定的需求岗位组织选岗,确保县域内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招聘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招聘可与事业单位招聘一并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报的需求岗位数量和招聘条件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选岗情况统一安排到各中小学校,并报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入编、落实工资及聘任等相关手续.

(二)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推行多元招聘.实施名师引进工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内招聘特级教师、名师等高层次人才.积极吸纳国家和省培养的免费师范生任教.新增幼儿教师原则上通过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方式解决.建立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机制,探索实行学校自主招聘.招聘办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突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考试科目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探索面试和技能测试前置,增强招聘工作的针对性.

六、加强教职工职称评聘管理

(一)合理核定和分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设置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7号)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及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和等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岗位 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规模、教职工人数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管理岗位等级分布;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二)加强职称推荐管理.严格贯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348号)精神,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切实做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推荐程序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推荐人选群众公认.

(三)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后管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进行职称聘任,不得超岗聘任.竞聘方案须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着力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到相应岗位后,应当继续从事评审资格所申请的学科教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务. 今后新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离开教学岗位的教师,一般不予聘任;

之前已聘任的非教学人员应根据工作岗位情况安排教学工作,经确认不能从事教学工作的,职称岗位聘任时不能再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凡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降低岗位等级、降低职称层次聘任或不聘、解聘处理.

七、加强教职工考核管理

(一)加强教职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教师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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