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12-01
东营供电公司2018年度供电企业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08号)规定和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监能稽查〔2016〕106号)要求,东营供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可以从山东能源监管办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营供电公司(0546-8692228)或山东能源监管办稽查处(0531-67800966).

一、概述 2018年公司通过营业场所、12345热线、市政服务大厅等方式对企业基本情况、业务办理程序及时限、电价及收费标准、供电质量标准、停送电信息、电力法规制度、服务承诺等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东营供电公司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所属国家大型企业,位于东营市南一路357号.下设4个区县级营业厅和1个乡镇级营业厅,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3110608-00040. 营业场所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供电营业网点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东营供电公司 中心营业厅 东营市南一路357号8192266

257091 开发区营业厅 东营市运河路431号8192257

257091 金辰路营业厅 东营市金辰路311号8692172

257091 广北营业厅 广饶县新海路与广青路交叉口

6087305 257000 东营港营业厅 东营港港城路与港东一路交叉路口向西200米路北

8693561 257091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程序、时限要求等. 公司在全市各营业场所通过上墙图板或宣传折页公示了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程序、时限要求和申请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向各类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电价标准以及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公司作为电价执行部门,严格执行政府电价标准(详见附件2).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9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44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112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6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一发〔2014〕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一发〔2015〕29号)、《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127号)

(四)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

1、电网装机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的,为±0.2赫兹;

2、电网装机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的,为±0.5赫兹.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0赫兹.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1、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2、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3、220伏单相供电的,额定值的+7%,-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10%. 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其受电端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 一是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公司提前7天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2018年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停电公告11期.(格式内容见附件3:电网检修计划停电公告) 二是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公司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东经信字〔2018〕53号)

(六)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名称及文号). 1.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供电营业规则 (详见附件4)

(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1.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详见附件5) 2.投诉

电话:95598

(八)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1.供电企业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 2.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 3.各服务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高可靠性供电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6) 4.供电方案(模板);

(详见附件7) 5.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的用户受电工程的招投标结果,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制造(供应)企业名单和合同金额;

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严禁业扩"三指定"(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将具备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名单在公司供电营业厅进行统一公示,凡具备相应承装(修、试)资质的单位均可承揽客户受电工程业务. 6.省或市统一收取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的标准、依据以及收支情况;

东营供电公司不再收取.

三、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范围.申请方式渠道,可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等. 依法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但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供电企业信息,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予以公开.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向供电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按照保密制度等要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二)申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的数量,受理的情况、未予受理的情况、公开的方式(电话告知、邮件等)、主要涉及的内容等. 2018年未收到其他渠道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答复及反馈情况. 2018年未收到其他渠道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8年我公司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东营供电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要求,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国网东营供电公司 201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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