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31
惠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612-1041A0730042 采购人: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目录Ⅰ.

竞争性谈判邀请 Ⅱ. 报价人须知 Ⅲ. 用户需求 Ⅳ. 采购合同(样本) Ⅵ. 评审办法 Ⅶ. 附件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技术条款对比表 4.商务条款对比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资格文件 8.售后服务承诺 9.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览表 第Ⅰ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机构)受采购人―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就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1. 项目名称: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0612-1041A0730042 3. 竞争性谈判货物名称、预采购数量: 锅炉 一台 发电机 一套 农用机械设备 一批 实验室设备 一批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本文件第Ⅲ部分 4.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验收.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和14:30-17:00(北京时间). 7.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8.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0月21日9:00~9:30(北京时间). 9. 谈判开始时间: 2010年10月21日9:30 (北京时间) . 10. 报价、谈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桥东东平大道28号3楼,东平加油站旁). 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桥东东平大道28号3楼联系人:王帅、黄兵

电话:0752-2169156 传真:2169156 E-mail: HZ2169156@126.com 第Ⅱ部份 报价人须知目录1. 说明 1.1 适用范围 1.2 定义 1.3 合格的报价人 1.4 报价的费用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 报价总则 3.1 报价文件的编写 3.2 报价文件的组成 3.3 报价 3.4 报价有效期 3.5 报价保证金 3.6 报价文件的修改 3.7 报价的撤回 3.8 谈判过程及评审 3.9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4. 签约及成交服务费 5. 质疑与投诉 竞争性谈判须知 1. 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第I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内容. 1.2 定义 ⑴ 采购人 、 买方 均指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⑵ 招标公司 系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⑶ 报价人 系指就本项目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 ⑷ 卖方 、 成交人 均指获本项目合同的报价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⑸ 货物 系指卖方按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清单中所有的货物. ⑹ 服务 系指按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 ⑺ 天 、 日 均指是日历日. ⑻ 本招标文件内,凡标注 号的条款/指标为关键条款/指标.任何对关键条款/指标的不响应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废标. 1.3 合格的报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正本原件验证和复印件一份备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竞争性谈判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其参加本项目报价和谈判的费用.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构成 ⑴ 竞争性谈判邀请 ⑵ 报价人须知 ⑶ 用户需求 ⑷ 合同(样本) ⑸ 合同特殊条款 ⑹ 评审办法 ⑺ 附件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天通知招标公司惠州分公司. 2.3 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招标公司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 谈判文件的补充通知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 2.3.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可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 3. 报价和谈判总则 3.1 报价文件的编写. 3.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3.1.2 报价语言和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3.1.4 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参照附件).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报价人不接受按上述原则对其计算错误进行的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1.5 若报价人所投货物包括整件或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报价人应负责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无关,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1.6 报价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其所供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⑴ 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

⑵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报价书的可不提交) ⑶ 价格文件;

⑷ 技术说明文件;

⑸ 报价人情况介绍文件 ⑹ 资格文件;

⑺ 报价保证金;

缺少以上任一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报价 3.3.1 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⑴ 报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每本报价文件装订成册;

⑵ 报价信封(内放报价一览表复印件和报价保证金);

⑶ 报价文件的完整内容(WORD或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1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有效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报价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2 报价人应对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 3.3.3 报价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4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报价人的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公司名称及地址;

报价地点及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3.3.5 招标公司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6 招标公司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报价有效期 3.4.1从报价截止日起计算报价有效期.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为90天.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公司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3.5 报价保证金 3.5.1 报价人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人民币5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3.5.2 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可选择转帐或汇款(不得采用银行汇票,请不要以个人名义转帐或汇款). 注: ⑴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下列的保证金专用帐户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一支行 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用途:

0612 投标保证金 (请务必将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⑵ 为方便及尽快在项目谈判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保证金返还给报价人,请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供其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名称、帐户、联系人和电话等资料一同放在报价一览表的信封内. 3.5.3 报价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⑴ 对于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其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招标机构缴交了成交服务费. ⑵ 如果报价人在报价截止后撤回其报价文件;

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

或未能执行缴交成交服务费的规定,则招标机构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 3.5.4 招标公司在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 3.6 报价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规定的时间内,报价人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在谈判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3.7 报价的撤回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3.8 谈判过程及评审 3.8.1 招标公司将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价. 3.8.2 招标公司组织和主持接受报价,报价人代表在报价签到表签到. 3.8.3 每家报价人按签到顺序单独与谈判小组成员就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内容进行谈判,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报价人代表需参加谈判并就谈判中所作出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3.8.4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⑴ 报价人合格性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见报价人须知1.3合格的报价人) ⑵ 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⑶ 报价文件不完整的(见报价和谈判总则3.2报价文件的组成);

⑷ 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⑸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⑹ 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

⑺ 最终报价总价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⑻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 要求的内容和招标机构和/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 3.8.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已定原则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3.8.6 谈判小组在确定成交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对由此造成对报价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3.8.7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8.8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招标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依时与买方签约.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约后10天内,招标公司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3.8.9 招标公司没有义务向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不成交的理由. 3.9.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3.9.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9.2 从报价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评审结果公示 本项目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由招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向未获成交的报价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拿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与买方签约. 在公示期内,对本项目质疑方式: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电话:020-83541713 传真:020-83540304 联系人:蒋柳柏 4. 签约及成交服务费 4.1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4.2 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成交价的币种相同.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以电汇或进帐方式交纳,交费帐户为: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市惠南支行 帐号:2008020609200128970(与保证金不是同一帐户,请注意) 用途:

0612 (填项目编号) 中标费 (3) 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价格[2003]1980号文,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例如:某种设备(以包计)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则中标服务费: =(100*1.5%)+(400*1.1%)+(500*0.8%)+(1000*0.5%) =(1.5+4.4+4+5)=14.9万元. 第Ⅲ部份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将确定1名供货商资格.本项目财政预算544250.00元人民币.本项目需求中若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二、主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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