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31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建设单位: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北汇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252号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1总论

1 1.

1前言

1 1.2项目变更内容汇总

2 1.3评价内容

2 2 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3 2.1环评批复意见

3 2.2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3 2.3执行标准变更情况

5 3 项目概况

6 3.1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

6 3.2变更后项目基本情况

8 4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12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 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2 4.3水污染影响分析

14 4.4噪声污染影响分析

15 4.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

15 5总量控制分析

16 6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

16 7结论与建议

18 7.1结论

18 7.2建议

20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原环评批复 2. 原环评附件 1总论 1.1前言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位于献县河城街镇小屯村,企业投资30000万元建设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原环评报告于2015年10月23日获得献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详见附件. 项目于2015年6月对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改造的主要内容是①原退火窑为直接燃煤,现建设煤气发生炉1座(φ2.0m),退火窑改为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同时配套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②冲天炉在原有布袋除尘的基础上,加装脱硫设施.原有4座冲天炉为1座连体炉,每座连体炉1用1备,在每座连体炉加装1套脱硫设施,采用双碱法脱硫.③原有电炉加热过程为无组织排放,共6座电炉,现技改为每3座电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共建设2套布袋除尘器配套2根15m排气筒.随着环保措施的严格发展,控制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现企业决定拆除退火炉、煤气发生炉,不再使用退火窑,其他生产工艺不变,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针对变更,献县环境保护局的责成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环评补充评价.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为此,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汇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详细踏勘了工程现场,了解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搜集了有关工程设计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和环保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该项目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2项目变更内容汇总 项目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1 项目变更内容汇总表 序号 涉及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变更情况

1 生产设备 冲天炉、电炉、退火隧道窑、煤气发生炉、抛丸机、滚筒、砂轮机、台钻、砂处理、造型机 电炉、抛丸机、滚筒、砂轮机、台钻、砂处理、造型机 去掉冲天炉、退火隧道窑 1.3评价内容 项目变更内容不涉及项目位置,本次变更补充说明在对变更内容进行详细对比分析的前提下,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管理办法》(冀环办发[2008]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1]222号)中关于报告内容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总量控制等章节中涉及到变更的内容进行简要分析,评价内容见表1-2. 表1-2 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总论 简述项目变更原有

2 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介绍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3 项目概况 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比分析工程内容、污染源及环保措施等变化情况

4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对比分析项目变更前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5 总量控制分析 变更后污染物总量控制

6 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 变更后环保 三同时 验收内容

7 结论与建议 给出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保的建议

2 原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2.1环评批复意见 原环评报告于2015年10月23日获得献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其主要内容如下:

1、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工程原址,无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保角度分析,在落实报告表所提供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实施,本报告表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0m2. 主要技改内容为:将现有冲天炉改为1座连体炉,分别配套脱硫除尘设施;

对现有退火窑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煤气发生炉为退火窑提供热源,同时配套脱硫除尘设施;

对现有电炉配备除尘设施;

新增机械造型生产线及砂处理线.

3、项目冲天炉采用冷却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每3座电炉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源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

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

煤气发生炉配套除尘措施、退火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一根48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源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

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

落纱滚筒、砂处理系统分别经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有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浇铸工序设置于车间内,清砂工序采取封闭,对作业场地定时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运行过程中噪声设备经过安装基础减震装置、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不得外排;

冲天炉产生的焦炭废渣、退火窑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得外排;

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属于危废,建设单位必须设置危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委托相关危废处理单位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或出售,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同时报我局备案.

6、该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1.856t/a;

NO x:2.844t/a.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所列各项环保措施及审批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书面向我局提交试生产申请,并于投入试生产三个月内进行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和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2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项目建成内容落实原环评批复要求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按原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原环评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落实情况 结论

1 本项目冲天炉采用冷却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每3座电炉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已建设,废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治理 落实

2 煤气发生炉配套除尘措施、退火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一根48m高排气筒排放 已建设,废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治理 落实

3 落纱滚筒、砂处理系统分别经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已建设,废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治理 落实

4 浇铸工序设置于车间内,清砂工序采取封闭,对作业场地定时洒水抑尘措施 已建设 落实

3 运行过程中噪声设备经过安装基础减震装置、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设备采用的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落实

4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不得外排;

冲天炉产生的焦炭废渣、退火窑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得外排;

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属于危废,建设单位必须设置危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委托相关危废处理单位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或出售 生产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

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送往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不外排 落实 2.3执行标准变更情况 项目变更后,环境质量标准不变.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发生改变,仅去掉退火炉、煤气发生炉、退火窑,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2-3.

1、环境空气 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表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 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μg/Nm3 24小时平均 150μg/Nm3 1小时平均 500μg/Nm3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μg/Nm3 24小时平均 80μg/Nm3 1小时平均 200μg/Nm3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200μg/Nm3 24小时平均 300μg/Nm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平均 70μg/Nm3 24小时平均 150μg/Nm3

2、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 Ⅲ类区标准. 表2-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pH除外 项目 pH 高锰酸盐指数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硝酸盐氮 亚硝酸 盐氮 氨氮 标准值 6.5-8.5 ≤3.0 ≤450 ≤1000 ≤20 ≤0.02 ≤0.2

3、声环境 项目声环境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 表2-4 声环境量质量标准 单位:dB(A) 点位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应范围 项目边界

2 60

50 厂区界外1m范围 表2-5 执行标准变更情况 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变更情况 废气 电炉产生的烟气 颗粒物 颗粒物≤50mg/m3 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标准 不变 落纱滚筒、砂处理 颗粒物 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 ≤3.5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不变 废水 生活 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泼洒抑尘 不外排 不变 噪声 设备 噪声 Leq(A)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08)2类 不变 固废 生产过程 废砂、废铁屑、除尘灰 不外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 不变 职工 生活 生活 垃圾 不外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 不变

3 项目概况 目前,项目处于建设中.本次补充评价对变更前后建设内容进行对比分析介绍. 3.1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 3.1.1变更前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表3-1 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变更前

1 项目名称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2 建设单位 献县润达铸造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技改

4 建设地点 献县河城街镇小屯村

5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元,占总投资的100%

6 建设规模 不新增占地,仅对原有设施进行更改

7 占地面积 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m2 3.1.2变更前项目建设内容 表3-2 变更前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主体工程 熔炼造型车间 1座,1F,建筑面积4000m2 加工车间 1座,1F,建筑面积4500m2 退火车间 1座,1F,建筑面积3800m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座,1F,建筑面积900m2 宿舍楼 1座,1F,建筑面积3500m2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厂区自备井供应 供电 供电依托当地电网 供暖 冬季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供暖 环保工程 废水 防渗旱厕+盥洗污水泼洒抑尘 废气 冲天炉烟尘:冷却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15m排气筒 电炉熔炼工序烟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电炉浇注工序 烟尘:车间加强通风;

退火窑废气:双碱法脱硫+48m排气筒 落纱滚筒、砂处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噪声 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产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1.3项目公用工程 ①给水:变更前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井供应,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②排水:变更前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用于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扫用作农肥. ③供电:变更前项目由当地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④供暖:变更前项目冬季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供暖. 3.1.4项目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原环评中项目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图例:G废气 N噪声 S: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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