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31
清政文〔2019〕10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清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事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事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 号)、《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2018〕24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持续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力争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以上;

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PM

10、PM2.

5、臭氧浓度浓度保持现有水平,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略有下降,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按照清流县功能分区以及城市规划调整,推进现有化工等大气重点防控企业优化重组、升级改造,实现装备升级、产品提档、节能环保上新水平.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严格控制新增铸造和水泥等产能;

严格执行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工信局、发改局牵头,市监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五)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发改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落实原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及省、市实施方案,全面排查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由县政府依法责令关闭;

选取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力争到2019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组织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以及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开展 消灭黑烟囱 清查整治.(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热风炉烟尘脱硫措施、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窑尾静电除尘改电袋复合除尘、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硫酸生产线尾气脱硫回收治理技术改造、东莹化工和永福化工回转窑尾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窑头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提高除尘效率,降低排放浓度等治理项目的升级改造.(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市监局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新动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八)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到2020年清洁能源比重达到省、市下达的任务.(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加快城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在工业燃料和民用领域进一步扩展天然气产业链,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县现代清洁能源的主体之一,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我县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重点推进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水玻璃生产线煤改气项目.(工信局、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参与)

(十)推进电能替代.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工作.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市下达的指标内.除工艺需求外,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燃油炉窑;

电制茶、电烤烟全县覆盖率达90%以上;

按照省、市下发的任务完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建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要求.(工信局、发改局、供电公司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一)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城区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城区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闽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升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生态环境局、市监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等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约束.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禁燃区建设和管理.根据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城区建成区及城区近郊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的监管,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环境监管网格,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四)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区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区现有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区配送中心.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到2020年,配合省上在福银高速、长深高速、泉南高速等主干线高速公路沿线和具备货运功能的干线铁路建设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努力打造多式联运示范基地,力争实现我县有综合货运枢纽.(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牵头) (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区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在产业园、工业园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区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全县城区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区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区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全县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县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5%.推进船舶更新升级.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牵头,财政局、城管局等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序推进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县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 .( 工信局牵头,市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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