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12-03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郓城县2018年度农村清洁供暖气代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9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主要采购内容为燃气壁挂炉2300套,每套配2组暖气片,包含货物的采购及安装及设备管路改造等.

2、预算情况:4300元/套(包含燃气壁挂炉1套及暖气片2组).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重点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年底基本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壁挂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5034-2010《燃气采暖壁挂炉》 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山东省住建厅颁发的《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 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位置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服务效率: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最快时间内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8.2在交货验收时如果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更换产品,并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若中标人不进行更换或更换不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 9.1本设备清单只是列出了最主要设备和最基本的要求,各潜在供应商需在满足这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配齐其它没有列出的设备.并列明具体设备清单. 9.2投标人应仔细踏勘本项目现场,充分与业主单位沟通情况,中标后不得以未到现场和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和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其它要求,而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 秦杉皓、庄道辉、李广雨 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14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汤保华 联系

电话:19853008016 地址: 郓城县西溪路北段智慧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凤鸣 任硕 联系

电话:0530-6309979

15726008885 地址:郓城县东门街南段中国工商银行院内 电子

邮箱:309121798@qq.com? 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

1、主要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符合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壁挂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5034-2010《燃气采暖壁挂炉》、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要求. 产品及安装、验收要求应符合山东省住建厅颁发的《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

2、主要技术要求 2.

1、基本配置: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使用者直接插电或通气直接使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燃气壁挂炉、暖气片、管道、阀门等;

2.

2、燃气壁挂炉应为供暖、热水两用型,配置循环水泵的工况参数与用户采暖系统的要求相匹配,适配当地用户的电源、气源、水源,具有防止水垢产生的措施;

采暖和热水须有单独的运行系统;

2.

3、燃气壁挂炉额定功率为20KW,热效率≥86%;

2.

4、燃气壁挂炉的额定热效率不低于国家二级能效,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

5、排烟方式:壁挂炉应采用全封闭式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

2.

6、燃气壁挂炉主要部件循环水泵、风机、烟气-水换热器、燃气比例阀、风压开关、水压开关、膨胀水箱、自动排气阀等应选用行业内优质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炉内主要换热器和主管道应采用全铜材质;

2.

7、燃气壁挂炉在自来水入口和供暖回水口处必须加设过滤装置;

2.

8、产品应具有齐全的安全保护功能: (1)具有水系统过热保护、放倒风、防结垢、水流量监控等保护装置,具备缺水保护、风压保护、水系统超压低压保护、水泵防卡滞保护、水泵旁路保护、防干烧超温保护、供暖系统过压安全保护、水温传感器失效保护等功能;

(2)具有温度传感器、水温恒定调节功能并可外接室内温度控制器;

(3)必须具有电子点火感应、配备漏电保护插头、防雷保护,具备火焰自动检测装置,火焰意外熄灭时,燃气炉自动切断燃气阀;

在水路、电路、气路出现故障或压力不正常时自动停炉并报警. 2.

9、暖气片供热面积不低于60m2,共2组,每组20柱.材质为低碳钢,双面防锈.型式:单片7025,中心距500mm,高度≥600mm.单柱长度*厚度为(70mm*25mm),钢材壁厚≥1.5mm. 2.

10、供暖管道:材质采用PPR(有内衬),管径为30mm,总长度按照供暖面积不低于60m2自行配套. 2.

11、各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需求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其他未尽事宜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和行业相关规定.

3、产品质量要求 3.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3.

2、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制作产品的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3、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投标人自己独立生产制造的,不得提供通过贴牌、转包第三方等方式生产制造的产品;

如产品由其分公司生产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属于投标人分公司的证明材料. 3.

4、因产品质量产生任何问题,用户有权无条件退换货,如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

5、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中标单位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中标单位责任,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

6、对各中标供应商的产品,采购人可委托合法检验机构组织随机抽样检测,所有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抽样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

4、安装要求 4.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规定进行操作. 4.

2、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4.

3、交付用户使用时必须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及维修手册、保修卡、告知用户明白书、合格证,并详细讲解壁挂炉使用、安全等注意事项,确保用户完全了解产品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4.

4、安装过程中所需的管路改造、线缆、管材等辅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现场的布设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安装,报价中包含此项费用. 4.

5、现场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可自行设计安装,但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供暖期采暖效果. 4.6中标供应商负责与用户燃气系统(如有)、水暖系统、自来水系统进行对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附件及管材等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5、售后服务要求 5.

1、炉体必须张贴24小时服务电话. ①7天*24小时服务热线: ②维修站点联系人及

电话: 5.

2、配备专业人员组建维保队伍,配备技术资料、维修工具、仪器设备、建立备品备件库房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5.3保修期内服务、维保、更换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满后维修及维护仅收取成本费. 5.4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在郓城县区域内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点,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施工)费、辅材、调试、检测费、配件和备品费用、管路改造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货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达到由使用者直接插电或通气直接使用的状态.

7、设备安装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材料如未体现,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均包含在报价中;

若各供应商在报价中没有列明且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使用的辅材及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费用视为对招标人的让利,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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