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31
祥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祥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委、办、局: 《祥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6日阿阿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8〕57号)和《中共祥云县委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祥发〔2019〕5号)的部署安排,巩固提高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祥云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巩固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2015相比持平,县城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面完成州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9年3月前,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的予以停产.

(二)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三)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方案.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帐.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全县2019年底前完成.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到2020年,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帐,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全县基本完成.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进行集中治理,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有条件的采取集中供热和集中喷涂,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单独供热和独立喷涂工艺.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0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基本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居住建筑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 煤改气 煤改电 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洁净燃烧.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煤炭产品质量,组织开展煤炭优质化加工示范工程建设,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硫分大的散煤.

(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全县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43%左右,全县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0.175亿立方米.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地热能等.加快县内天然气支线和压缩母站、卫星站、加气站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和调峰储备体系,到2020年,全县城镇天然气管网累计达到40公里,主干线网架基本形成.大力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推动绿色用能.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一)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物运输比例.到2020年,全县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5%.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铁路货运建设投入.钢铁、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度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二)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工业园、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及相关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辆.

(三)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B)标准的车用汽油和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 ,取消普通柴油标准.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构建全县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鼓励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一)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广泛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 三沿 造林绿化活动,在重点交通干线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林荫大道和具有生态功能的景观大道.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提高城镇面山林木覆盖率,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 退工还林还草 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二)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矸石山治理.

(三)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2019年3月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列入工程造价.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突出解决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县级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县城达到6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密闭化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秸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实加强秸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县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重点流域农田实施禁用含氮磷化肥,全县范围减少含氮磷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实现含氮磷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一)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油品、清洁柴油机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种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落实种类工业炉窑行业规范和环保、能耗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

(三)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售综合整治方案.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龙头企业.

七、强化区域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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