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31
霍市监〔2014〕167号 关于印发《霍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所,局有关股室: 现将《霍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日 预案编号:HQSJ/TS-01 预案版本:2014-12-第一版 霍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制时间:二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预警等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二)预警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响应原则

2、应急报告

3、会商和信息沟通

3、举报制度

(二)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2、应急决策

3、应急联动

4、紧急处置措施 ――抢救疏散人员 ――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 ――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 ――泄漏处置 ――排查事故原因 ――社会动员 ――涉外事宜

五、应急救援终止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二)事故调查

(三)应急总结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三)预案演练

(四)预案解释部门

(五)预案实施时间 霍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的原则,贯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专兼结合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理念.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编制依据.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霍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中毒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性质恶劣、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特种设备事故.

(四)预警等级.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预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蓝色预警(Ⅳ级):发生死亡3人以下,或者中毒(受伤)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 黄色预警(Ⅲ级):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中毒(受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 橙色预警(Ⅱ级):发生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中毒(受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 红色预警(Ⅰ级):发生死亡30人以上,或者中毒(受伤)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应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县局局长,全面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县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根据组长授权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办公室、监察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一)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特种设备事故信息;

接收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领导小组组长阅批,将指示转有关股室和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

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二)监察室: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故预防、检验检测和应急救援人员依法履职.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排查、消除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接受预警信息;

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和专家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汇集、上报特种设备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

起草预警通知、相关工作文件、简报;

负责有关文书、资料归档.

三、 预防、预警

(一)预防 1. 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类排查、消除辖区内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加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实行重点监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管委)报告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和需要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2.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负;

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监督与指导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特种设备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预警 1. 预警发布.对有可能发生Ⅳ级以上(含Ⅳ级)预警级别事故的,通过本局网站、通信网络、县级媒体向全县发布预警公告.预警公告的内容包括:预警特种设备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等.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 预警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起草预警通知,对事发单位或受影响地区提出意见和要求.预警通知经县局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核签.预警通知签批后,由办公室发布,并报送县应急办和县安办,抄送县直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对有可能发生Ⅳ级以上预警级别事故的,协调有关部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四、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 响应原则.按照特种设备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级响应.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上报市级有关单位,加强相关信息调度;

发生较重(Ⅲ级)以上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市级预案,必要时请求省级应急救援机构支援. 2. 应急报告.当接到(Ⅳ级)以上事故时,在接报后的30分钟内向县应急办、县安办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设备、动态、影响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 会商和信息沟通.县局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会商,编发每日情况简报,按照要求报(抄)送有关情况. 4. 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其隐患,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二)响应程序 1. 基本应急.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求事故单位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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