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28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是我市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为推进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2016年如皋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16〕76号),各镇(区、街道)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宣传发动,强势组织推进,市各相关部门强化整体联动,综合运用考核奖惩等措施,有效推进了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开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了全市543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已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锅炉使用单位,擅自恢复使用已注销的燃煤锅炉,擅自恢复使用燃煤的现象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污染防治,严防已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列入此次"回头看"范围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计543台,其中皋政办发〔2016〕76号整治文件下达522台,各镇(区、街道)自查新增21台.

二、"回头看"主要内容 各镇(区、街道)按照皋政办发〔2016〕76号整治文件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已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开展现场检查,逐一评判锅炉使用单位执行情况:对于已注销淘汰的燃煤锅炉是否擅自恢复使用,对于已关停的燃煤锅炉是否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已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是否擅自恢复使用燃煤,做好"一单位一记录".

三、"回头看"时间安排 2018年1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完成本辖区列入此次"回头看"范围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现场检查,并填报《如皋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汇总表》,《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5日前报送到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 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 "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了解掌握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抽查发现擅自恢复使用已注销的燃煤锅炉,擅自恢复使用燃煤的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如皋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回 头看"现场检查汇总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