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11-30
宛院发〔2016〕号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由第 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六年 月日主题词:创新创业中心 管理办法 通知 南阳师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月日印发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26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促进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 创新创业中心 或 中心 ) 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规范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创新创业中心按照 学校主办,市场运作,集中管理,突出特色,成就大业 的建设原则,依托南阳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以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电子电器、信息网络、创意设计、加工技术、环保节能、新产品代理等可操作性强,风险相对较小,市场潜力较大的项目为重点,融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的具有孵化器功能的校内创业基地. 申请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为南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项目和独立法人项目.见习公司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项目;

独立法人公司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对创新创业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后勤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学校设立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中心管理办公室 ,挂靠在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学校建立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由管委会进行聘任. 第六条 创新创业中心申请设立南阳师院创新创业中心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商业运作.? 第七条 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新创业中心的各项工作,编制创新创业中心的发展规划,制订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接受创业项目的入驻申请,建立南阳师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的评定、审核;

(三)负责组织对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日常管理、考评与奖励工作;

及时办理项目的入驻、退出手续;

负责各入驻创业项目信息资料、考核评比资料、经营报表的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五)协助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和纳入项目库管理但暂未入驻的其他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其他项目)办理工商、税务、融资等相关手续;

(六)负责协调财务代理公司、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互联网技术公司为入驻项目和其他项目提供财务、融资、企业管理、技术支持等服务和合作;

(七)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新创业中心顾问和创业导师,为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供咨询和指导,为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导师,采取各种形式对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咨询,落实校内创业导师每周值班制度;

(八)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开展创业培训,宣传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

(九)协助入驻和待入驻的创业项目进行宣传、推介等工作;

(十)负责创新创业中心的宣传、接待参观、市场推广及各级各类资质、荣誉的申报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优惠扶持政策 第八条 硬件扶持 创新创业中心为入驻项目提供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办公桌椅、办公家具等基本的办公设备,免费开通校园,提供网通宽带和电话接口,免除水电、物业费用. 第九条 资金支持 项目经营所需资金以学生自筹为主、中心协助申请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为辅.为解决开业资金短缺或流动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鼓励校内教职工参与项目共创或向中心引进的金融服务机构推荐以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推荐申请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金,协助申请小额贷款. 第十条 创业指导与扶持

(一)以 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大讲堂 活动为载体,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举行创新创业讲座,优先安排入驻项目团队听讲;

聘请创业导师及时开展创业指导;

定期组织开展 创业沙龙 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二)定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团队提供产业政策、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营销与策划、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培训和咨询服务;

(三)为创业项目提供公司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银行开户、企业年检和信息变更等全程代理和咨询服务;

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奖励;

(四)协调校内外资源,对入驻项目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提供咨询指导,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五)在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第四章 创业项目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第十一条 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南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研究生),并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

(二)创业项目成员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团队协作、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四)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五)创业项目必须自觉遵守创新创业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七)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中心后,必须保证能在中心正常开展工作,每天保证一定的经营时间;

(九)对于项目团队负责人为外校大学生,但团队主要成员有本校大学生,特别优秀的,经审核批准后亦可申请入驻.

(十)对园区的创业项目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分支机构或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校友企业的分支机构,经中心管理办公室特别审核批准后亦可入驻. (十一)属于创业孵化配套项目,对其他项目的发展有支持和促进作用,如投资公司、财务代理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经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亦可入驻. 第九条 重点鼓励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制造、教育培训等领域与区域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项目入驻,与专业、学业相结合紧密,属于师生科研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在校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禁止娱乐及现场商品销售企业入驻. 第十二条 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

2.项目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等;

3.已注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中心管理办公室初步审查后,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评后审批入围.

(三)评审入围的创业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园项目.

(四)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创新创业中心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创业项目负责人与中心管理办公室签署《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成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比较优秀的项目,在评审委员会评定通过前,经中心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临时入驻,评审入围后,再正式办理入驻手续.

第五章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 第十二条 创新创业中心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一律实行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项目孵化期一般为24个月,创业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入驻批准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公室签署入驻孵化协议,并缴纳300元押金,根据入驻申请和孵化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入驻项目须遵守以下经营管理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规校纪,遵守创新创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创业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孵化园场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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