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11-28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BJX170120G 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19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4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宁海县政府采购的有关办法,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宁海县强蛟镇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NBJX170120G

三、招标项目的内容概要: 服务范畴 所属面积 项目预算 (万元/年) 镇区卫生保洁 道路保洁85680O

120 垃圾收集清运 (垃圾处理中转站管理) 果壳箱保洁清运33只 垃圾桶保洁清运146只26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1座 公共厕所12座 垃圾池7座 厨余生化机管理2台 厨余垃圾桶215个 建筑垃圾堆放点管理1个 服务期限: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鉴证,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同时具有环卫保洁、清运等相关内容(登记日期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2、发售地点及售价: 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注: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八、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九、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开评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间范围涵盖在2014年5月26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告知函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的预约

电话:0574-83555104. 十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000元;

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2、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5日16:00时前实际到帐,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3、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5、银行帐号:691488363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国乾 联系

电话:0574-6519962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宏发 叶原波 杨迪 施周艳 汪轶 TEL:0574-83890892

18968656766、18958278756(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0574-65265620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BJX170120G

2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国乾 联系

电话:0574-6519962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原波 杜宏发 杨迪 施周艳 汪轶 TEL:0574-83890892

18968656766、18958278756(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3采购方式:分散委托、公开招标

4 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6月20日8: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 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7 投标文件数量: 资信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报价标正本1份、副本4份;

8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9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10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内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付清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站(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nhztb.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 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鉴证,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3、付款方式:在确认完成当月工作并通过考核后,按月支付给中标人.以上付款方式结合每月考核结果予以支付(月经费=1年合同总价/12),具体方法为: (1)考核分在98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经费;

(2)考核分在98分以下的,以98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当月经费的1%;

以此类推,中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不合格,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3)被宁海县委、县政府或大整治办等相关单位点名通报批评的(包括本、上级媒体曝光),每次扣1万元,并在一年内出现三次被宁海县委、县政府或大整治办等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被群众举报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每次扣0.5万元.

4、履约保证金:1年合同总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支付.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汇票、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至招标人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在保洁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4 预算价:120万元/年;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5 经费测算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

3、《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房委办(2015)5号;

4、宁海县2016年3月-2017年3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表;

5、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7、《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宁政发(2015)30号. 低于以上标准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6 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类型管理人员、保洁人员、驾驶员人员工资福利包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夏季高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单休日加班费、各种福利费(中秋节、环卫工人节、春节、体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生产必须的耗材(含:春秋装、冬装、反光背心、手套、毛巾、肥皂、雨衣、雨鞋等、夏季防暑用品、扫把、三轮保洁车、垃圾桶等相关作业工具和劳保用品);

培训费、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

2、机械及其它费用:果壳箱垃圾清运费用和垃圾桶清运费、机械车辆及更新机械或工具费、油费、保险费、年检费、营运费、维护保养费、车辆折旧费等;

3、应缴纳税金、管理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及利润、1-3%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突发应急及上级布置的专项任务费用及其他与本环卫保洁项目有关的费用.

4、中标人须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费用. 说明: ①本项目投标报价报价方式采用 综合单价*数量 的方式进行报价. 综合单价 是指 全费用综合单价 ,即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利润、企业管理费及规费、税金等的全费用单价. ②招标文件所列道路、绿化带面积为近似面积,与实际准确数量可能存在出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保洁范围、周边情况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保洁费用增加均不予受理.

17 对招标内容变更的处理:

1、合同期内,如因故发生道路面积变化或其他保洁范围及设施增减引起的费用调整,原则上以区域划分,最终由招标人统一调配以中标综合单价进行增减,按实结算保洁服务费(已明确承包范围的除外),以联系单为准;

新增道路保洁面积以联系单为准;

如遇政府拆迁减少相应的保洁面积及经费以联系单为准.

2、国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实际上调额及税收另行追加人员工资费;

3、因工作需要调整保洁标准的,按新标准重新测算服务费.

18 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评审中,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

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

19 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或不公正性,须在开标前的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20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各投标企业提供以下之一证明文件,予以报价扣除:

1、相关小微企业认定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社保证明.

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 、 招标人 系指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2.2 代理机构 即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 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和招标内容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并符合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含代理采购机构)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含代理采购机构)的委托为本次采购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3.1.5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注:打 号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响应的,做为无效标处理.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在本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条款、理由及建议. 6.4招标人可在开标日15天前,对招标文件做必须的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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