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30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8号 关于东营易达化工有限公司 卤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易达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易达化工有限公司卤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2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采油厂桩一生产管理区三大队以南1.5公里.项目以地下卤水为原料,采用酸式吸收、氧化、蒸馏工艺,利用氯气、二氧化硫从卤水中提取溴素.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2015年4月17日东营市环保局对《东营易达化工有限公司卤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5]77号).2015年5月7日河口环保分局批复项目投入试运行.2015年7月10日-11日,河口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委托东营恒利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5年12月4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项目蒸汽锅炉燃用天然气;

设置了围堰和导流沟,锅炉软化排污水排入盐田,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卤水池;

溴素生产装置区、溴素罐区、地下稀酸罐区、碱液池进行了防腐、硬化处理;

设置了固废暂存场所,清理的不燃物用于铺设厂区道路;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蒸汽锅炉房配备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氯气钢瓶储存区设置了氯气检测报警装置,蒸馏楼设置了溴气、氯气检测报警装置;

设置了24m3的碱液池;

卤水池作为事故水池;

装置区100米、储罐区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与东营恒利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签定了委托监测协议;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口环保分局备案.

三、河口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编制的《东营易达化工有限公司卤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项目吹出塔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氯气排放浓度、等效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氯化氢的浓度小于检出限.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标准和鲁环函[2014]420号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

氯化氢和氯气的厂界浓度值均分别小于其检出限值.

(三)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为0.062t,符合总量要求.

四、项目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9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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