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11-26
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办(年审)备案 办事指南 备案审批程序: ( 新公司请先登录:"http://dgfc.

dg.gov.cn→市场管理→新网上系统"在线注册;

填写机构、人员和项目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原来已注册公司用原账号登陆"http://dgfc.dg.gov.cn?→市场管理→新网上系统";

填写机构、人员和项目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用户操作说明→市场管理"下载浏览) 再提交纸质材料.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企业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下载并填写《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年审)申请表》后,按办事指南第二点"备案所需材料"要求装订好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到注册地房管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

1、"备案申请表"中填写的持证经纪人、财务人员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做账协议)等证书原件以及个人小一寸相片一张到场核对确认,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2、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出具受理单. 初审:镇(街)房管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现场查看及网上初审后在《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上签注初审意见,经纪机构将密封后的申请资料连同受理单送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复审. 备案: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收件后,受理单退回经纪机构,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领证:房地产经纪机构凭受理单到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办事窗口领取备案证书.

二、备案所需材料

(一)《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http://dgfc.dg.gov.cn→下载专栏→表格下载→中介管理"下载,并用A4纸打印).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经纪机构备案证原件(新办备案无需提交)

(四)税务登记证书(年审无需提交).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机构、年审无需提供).

(六)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房产产权证).

(七)所属机构3名或以上工作人员的《东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和财务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提供与专业会计事务所签订的做账协议)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需由劳动部门盖章)、社保单(由所属企业购买)、身份证(一式两份)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情况登记表(注:上述人员携本人身份证等资料统一到注册地房管所办事窗口核对、签字,所提交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都须加盖备案机构公章,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后,应当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

(九)申请材料(申请表除外)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个人材料按申请表中人员的顺序集中排放;

材料内页设目录及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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