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30
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阳极工序新建导热油炉热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1日,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废气、废水部分进行了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三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阳极工序新建导热油炉热源项目 建设单位: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南市平阴镇孔村镇 项目实际投资75万元在煅烧2车间西南侧新建1台360万大卡燃天然气导热油炉,以满足现有工程沥青加热用热需求,导热油炉设计年运行 8000h(实际情况为补充供热,在其他锅炉供热不满足的情况下启用),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阳极工序新建导热油炉热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2日以济平环建审[2018]4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投产. 2018年4月,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05.26~2018.05.27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2.7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生阳极工序新建导热油炉热源项目,新建1台360万大卡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无变更.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导入煅烧二车间煅烧炉烟道,与煅烧炉烟气一起经煅烧炉配套的"SNCR 脱硝+氧化镁脱硫+湿式电除尘"后,经60m 高、内径 4m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装置区位于海川投资集团厂区内部,主要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周围建(构)筑物阻挡衰减、主要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是废导热油,产生量为3.5t/5a,委托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环保设施调试情况

(一)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93.9%到96.3%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导入煅烧二车间煅烧炉烟道,与煅烧炉烟气一起经煅烧炉配套的"SNCR 脱硝+氧化镁脱硫+湿式电除尘"后,经60m 高、内径 4m的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装置区位于海川投资集团厂区内部,主要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周围建(构)筑物阻挡衰减、主要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阳极工序新建导热油炉热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93.9%到96.3%之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煅烧炉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3.2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小于标准限值85;

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为26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50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kg/h,小于标准限值55;

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79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4kg/h,小于标准限值16;

烟气黑度小于1.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烟气黑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5-2013)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1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标准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5.5~59.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5.7~48.6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是废导热油,委托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目前尚未产生.

4、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未下达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5、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

6、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企业制定了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环保局备案.

7、环境管理及监测 企业建有环境管理机构,建有环境管理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废气部分污染物及噪声均达到环评批复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组同意通过自主验收.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经主管环保部门验收后,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七、后续工作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核查废气收集设施技术参数,完善环保设施设计、施工等的技术资料,按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工艺,加强管理,完善环保档案.

(二)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验收组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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