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11-25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PPP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 总目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评标办法

第四篇 PPP项目合作合同(草案)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篇 附件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通过资格预审的)各投标人 :

1、鉴于贵公司已通过了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具备了投标资格,在此,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采购人)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如贵公司接受邀请,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部(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确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缴交. (2)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0 元 开户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门县支行 银行帐号:

44248001040036881 用途: 龙公易采[2017]25号投标保证金 (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3)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2017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时与标前页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4、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拒收,同时,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5、有关投标事务的联系办法如下: 采购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52-7882255 采购代理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52-7988081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1.1 采购人名称: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52-7882255 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

电话:0752-7988081 联系人:陈先生 1.1 采购项目名称: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PPP项目 1.2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8485.95万元)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990.91万元)两个单项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总额为21476.86万元.可研估算总投资中的建安费、建设用地费和预备费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9207.87万元.其中: (1)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起点(K246+800)位于龙门县城王坪交管所,终点(K249+620)在迎宾大道检察院处(与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约2.82km.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用62m路基横断面进行扩建.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6486.77万元 . (2)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为蓝龙路、塔新路、太平新路、文化路、西林路、新兴路6条路的路面改造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蓝龙路起点于迎宾大道,终点接环城北路,与新兴路和龙蓝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每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405米,为城市次干道;

塔新路起于迎宾大道,止于西林路,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525米,为城市次干道;

太平新路起点接迎宾大道,终点于谷行街,与新兴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522米,为城市次干道;

文化路起点接西林路,终点于东门路,与新兴路相交,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368米,为城市次干道;

西林路起点于迎宾大道,终点接新兴路,中途与环城东路相交,在终点处与文化路和东门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2500米,为城市次干道;

新兴路起点接西林路龙门县政府,沿北终点于龙蓝路,与环城北路相交,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670米,为城市次干道.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2721.10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各单项工程分别验收和运营,运营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路况巡查和检测,道路标线、路基路面、排水、照明、涵洞等设施的维护和小修(项目中、大修的,按照届时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实施机构另行组织实施),确保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

不包括燃气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管沟、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燃气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管沟、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属于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内容的不计算该部分运营维护费用,缺陷责任期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实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具体运营内容以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采取 建设-运营-移交 (BOT)的方式运作.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1.3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各单项工程分项实施、分别计算建设期、运营期、分别验收、分别付费,其中: (1)建设期:1年.建设期指本项目合同生效后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本合同合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2)缺陷责任期:排水、照明部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余部分如道路、绿化等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其时间均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运营期:10年,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为运营期起始日计算,建设期工期发生顺延的,运营期也相应顺延. 2.1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8485.95万元)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990.91万元)两个单项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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