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11-24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大市)食药监v食)罚决字〔2016〕第北-002号 当事人: 沈阳市大东区萍益保健食品经销中心 地址(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2号 邮编:110042 营业执照注册号 ::20104600358220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10104000342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佟丽萍 性别:女 职务:负责人 2016年3月21日我局接到举报称: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2号的沈阳市大东区萍益保健食品经销中心,在其经营场所内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粉要求查处.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粉,标价每袋20元,情况属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同时下达了(沈大市)食药监(食)责改通字[

2016 ]第北―00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

并报请分管负责人批准对涉嫌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粉一袋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下达了(沈大市)食药监(食)登保字[2016] 第北―001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及《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以上文书均由经营者佟丽萍签字确认,经营者佟丽萍在现场. 2016年3月25日,经主管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粉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3月26日向当事人下达了(沈大市)食药监(食)登保处字[2016] 第北―001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2016年5月19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佟丽萍依法进行调查,制作了《调查笔录》.经调查核实,经营者佟丽萍于2015年11月9日以个人名义,从黑河丰泰机电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购进的俄罗斯产阿列伊卡牌面粉200袋,无中文标签,每袋2kg,进货价每袋10元,零售价20元,每袋获利10元,从2016年1月28日至案发之日止,共卖出199袋,剩余1袋,销售利润1990元,货值金额400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面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

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 口."之规定,属于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规定.依照《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二)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139):"对违法生产经营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2q从轻处罚;

2q1从轻处罚基准:并处五千以上二万七千五百元以下罚款或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7q5倍以下罚款;

2q2从轻处罚适用情形;

…… 2q2q2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的规定.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面粉一袋;

(见《没收物品凭证》)

(二)、没收违法所得1990元;

(三)、罚款18010元 罚没款合计:2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银行沈阳大东支行缴纳罚没款,帐户名:沈阳市大东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301256328638.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没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7月18 日注:第一份随案卷归档,第二份送达给被处罚单位(人),第三份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