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22-11-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000件商用货架系列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泽森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八年十一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000件商用货架系列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泽森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金鹏 联系人王金鹏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 联系电话

18663706600 传真邮政编码

2512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 立项审批部门 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号 2018-371482-33-03-034822 建设性质 新建_√_改扩建__技改__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94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907.1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山东泽森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建设年加工15000件商用货架系列制品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本项目占地面积4907.12m2,其中生产车间面积2680m2.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生产设备包括数控电子开料机、数控全自动封边机、激光侧孔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山东泽森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4号令,2018年4月28日部分修改)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中 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环评类别为 报告表 ,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与鲁环发〔2017〕331 号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 1鲁环发〔2017〕331 号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 加大产 业结构 调整力 度. 1.加快推进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涉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不属于 散乱 污 企业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本项目使用了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了废气收集,安装高效的处理设施.

(二) 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 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 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本项目对产生的VOCs进行了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

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

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

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理. 本项目对产生的VOCs进行了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情况的要求.

3、拟建项目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禹城市共有2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表2. 表2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禹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区 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 东至徒骇河河畔东屯村,西至徒骇河河畔唐家屯村,北至如意湖水库,南至禹城市镇政府周边, 包含如意湖水库和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二级红线区. 禹城鳌龙省级湿地公园 东至二十里堡窑厂东京沪高速, 西至东军张村.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德州市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东南约17500m,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范围内.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6号,生活用水取自莒镇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拟扩建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拟建项目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相关分析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相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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