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17
审批意见 潭岳环审[2016]第01号 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拟在湘潭市双拥北路与福星中路的交叉路口福星国际金融中心投资3500万元租赁福星国际金融中心负一至五楼用于开设商场,公司总占地面积8325m2,总建筑面积51300m2.

本项目属于新建商场装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用品、影院,含租赁区域、设备机房、办公、厕所、垃圾暂存场所等辅助工程.项目属于百货零售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该项目不属于该目录所限制及淘汰项目.根据《湘潭市河东中心片区宝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商务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原址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企业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达到如下要求:

1、因项目为租用湖南湘潭福星国际金融中心用地,项目建设期仅有装修阶段.项目装修期间须采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的低苯油漆,减少挥发苯类有机物对环境影响;

2、项目装修期间噪声主要为电锤、电钻、手工钻、无齿锯等机械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排放不得超出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噪声管理措施,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3、项目装修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通过双拥北路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河东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集中处理,汇入湘江湘潭段.

4、项目装修期间固废主要为水泥砂浆抹面、油漆桶、塑料、软包装、木屑等边角余料.对于可回收的须送厂家回收;

不能回收的,不能随意堆放,应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料堆放至指定地点,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也不允许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须设置临时垃圾箱(桶)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5、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保洁废水、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通过双拥北路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河东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集中处理,汇入湘江湘潭段.

6、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锅炉废气、恶臭和汽车尾气.项目餐饮油烟经管道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须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大型规模标准.油烟经净化后须高空排放.因项目所在区域为湘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项目锅炉须采用清洁能源,项目烟气须高空排放并满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项目东南角垃圾暂存处,项目方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以减少对外环境影响.项目方须加强地下停车场通风,设置诱导通风系统和补风系统,并在排气管朝向临道路一侧安置强制通风系统,使地下车库污染物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小时平均浓度中二级标准要求.

7、项目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噪声、地下车库排风机机房噪声、压缩机房噪声、放映设备噪声、配电所变压器及水泵机房噪声等,建设单位须加强管理并采用消声、隔声、减隔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临道路侧)标准要求.

8、项目固废主要为餐厨垃圾、包装废物、报废货物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有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每日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理机构处置,做到日清;

包装废物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统一收集至项目东南角垃圾暂存处,由市政环卫车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报废货物的蔬菜、肉类、鱼类等由专业处置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它可回收报废货物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收购处理.

9、公司应安排专人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证环保设施长期有效、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试运营三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经办人: 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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