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11-18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一条 规划背景

1 第二条 指导思想

1 第三条 改造原则

1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第五条 规划期限

2 第三条 规划范围

3 第七条 规划成果

3

第二章 中心城区棚户区现状分析

3 第八条 中心城区棚户区现状概况

3 第九条 现状棚户区存在的问题

6

第三章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6 第十条 总体目标

6 第十一条 分年度目标

7

第四章 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实施方案

8 第十二条 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8 第十三条 责任主体及组织领导

34 第十四条 征收(拆迁)安置办法

34 第十五条、工作程序

35

第五章 棚户区改造方式及补偿政策

35 第十六条 改造方式

35 第十七条 安置补偿政策

35

第六章 棚户区改造标准与要求

36 第十八条 改造标准与要求

36

第七章 规划实施

39 第十九条 加强组织领导

39 第二十条 搞好政务服务

39 第二十一条 加大宣传力度

40 第二十二条 强化责任落实

40 第二十三条 支持政策

40

第八章 附则

40 第二十五条 规划实施

40 附表

4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及农业人口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各部委以及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和督促考核力度,对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特别是加快城中村拆迁改造,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棚户区改造还可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作用. 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要求,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 持.经过近几年来的改造实施,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8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2014〕2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通知》(冀保安居办〔2015〕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冀保安居办〔2015〕19号)要求,结合我县棚户区现状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全面加快各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 改造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居(村)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同时,要利用好国开行和农发行棚改贷款,用足用活国家、省、县政策,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的温暖.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中小户型为主,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等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修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消防、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依法征拆,妥善安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科学制订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依法征拆.在补偿安置工作中,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逐步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进一步提升货币化补偿的比例,更好满足群众需要.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

4、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

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85号)

6、《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12〕第2号)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冀政〔2012〕70号)

8、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建保〔2014〕11号)?

9、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县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2014〕20号)

10、《关于编制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通知》(承保居办[2015]12号)

11、《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冀保安居办〔2015〕19号)

12、《饶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饶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年)》

13、国家、省、市等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改造规划范围为饶阳县规划区内,主要包括老城区范围内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新城区范围内部分城中村. 第七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相关图册组成.规划文本和相关图册具有同等效力.规划文本和相关图册应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二章 城区棚户区城中村现状分析 第八条 城镇棚户区及城中村现状概况 截至2017年底,我县城区及周边共有城镇棚户区9处,城中村18个.已实现开工的城镇棚户区1处,改造户数为270户,改造总占地面积15.57亩,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2018年已经开工及正在改造中的城中村共2个,改造总户数约940户,改造总占地面积约1200亩(含食品厂片区).剩余待改造城镇棚户区7个,城中村16个,待改造总户数6368户,待改造总占地面积9839亩. 饶阳县城镇棚户区开工改造项目情况---2017-2019年 单位:户、亩、平方米 编号 项目 名称 所属 区域 项目总户数(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亩) 项目总房屋面积(平方米) 项目 位置 实施 主体 改造 方式

1 国税局家属楼 老城区内

70 15.57

192000 平安东路南侧 住建局 原址实物安置 饶阳县城中村新开工和即将开工改造项目情况---2018-2020年 单位:户、亩、平方米 编号 项目 名称 所属 区域 项目总户数(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亩) 项目总房屋面积(平方米) 项目 位置 实施 主体 改造 方式

1 南关区域 老城区内及周边村

427 600

120000 振兴街以东,健康路以南 住建局 原址实物安置

2 东北街村 老城区城中村

500 600

120000 饶阳镇东北街村 饶阳镇 原址实物安置 饶阳县城中村待改造项目情况---2018-2020年 单位:户、亩、平方米 编号 项目 名称 所属 区域 项目总户数(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亩) 项目总房屋面积(平方米) 项目 位置 实施 主体 改造 方式

1 杨池村 老城区城中村

403 380

128000 开发区杨池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2 西关村 老城区城中村

220 240

70000 饶阳镇西关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3 孔君道 老城区城中村

211 300

67500 饶阳镇孔君道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4 王庄村 老城区城中村

200 200

64000 同岳乡王庄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5 君香村 老城区城中村

450 900

144000 饶阳镇君香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6 田庄村 老城区城中村

355 470

113000 开发区田庄村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7 马庄村 老城区城中村

240 309

76000 开发区马庄村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8 崔池村 老城区城中村

460 500

144000 开发区崔池村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9 西南街 老城区城中村

198 450

63000 饶阳镇西南街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0 北关村 老城区城中村

199 690

63000 饶阳镇北关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1 段君道 老城区城中村

390 500

63000 饶阳镇段君道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2 邵家村 老城区城中村

576 1300

184000 饶阳镇邵家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3 白池村 老城区城中村

520 970

166000 开发区白池村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4 东关村 老城区城中村

320 600

102000 饶阳镇东关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5 思吉村 老城区城中村

449 630

144000 饶阳镇思吉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16 菜园村 老城区城中村

250 200

76000 饶阳镇菜园村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总计

5441 8639

1667500 饶阳县城镇棚户区待改造项目情况---2018-2020年 单位:户、亩、平方米 编号 项目 名称 所属 区域 项目总户数(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亩) 项目总房屋面积(平方米) 项目 位置 实施 主体 改造 方式

1 住建局片区 老城区

80 28

19200 县城区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2 铁路桥西片区 老城区

201 82

48240 县城区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3 财政局片区 老城区

63 26

15120 县城区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4 中医院以东片区 老城区

181 80

43440 县城区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5 民政局片区 老城区

81 46

19200 县城区 饶阳镇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6 网通公司片区 老城区

22 36

5300 县城区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7 君乡新村片区 老城区

43 15

10320 县城区 开发区 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总计

671 313

160820 第九条 现状棚户区存在的问题 我县棚户区改造主要对象为城镇棚户区及城中村.根据现场勘查,棚户区内简易结构房屋多,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交通不便利,消防隐患大.城中村土地利用率较低,环境卫生脏、乱、差,急需改造.

第四章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第十条 总体目标 计划利用2018-2020三年时间,分年度规划并启动实施19处(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总占地总面积为6346亩,拆除房屋总面积为1458120平方米,使居住在棚户区内的5093户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全部项目改造资金总需求为393789万元. 饶阳县棚户区/城中村规划改造项目启动实施计划表(2018-2020年) 单位:户、平方米、万元 实施年度 改造项目名称 改造户数(户) 改造占地面积(亩) 改造房屋面积(平方米) 计划完成时间 改造资金需求(万元)

2018 南关村区域

210 300

60000 16200 人和路北侧片区

43 15

10320 2786 东北街村

250 300

60000 16200

2019 思吉村

230 320

72000 19440 马庄村

120 154

38000 10260 网通公司片区

56 36

12080 900 西关村

110 120

35000 10900 杨池

201 190

64000 21500 武装部片区

113 36

25000 9500

2020 菜园

120 130

62000 10980 孔君道

110 150

67500 10900 君乡村

225 450

72000 21800 田庄

170 230

52000 15250 西南街

99 225

27000 8100 段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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