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1-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环保能力提升及落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编制日期:二零一九年四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环保能力提升及落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伟 联系人 刘华 通讯地址 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 联系电话

15127715921 传真邮政编码

062250 建设地点 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 立项审批部门 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献工信备字(2018)88号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33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 总投资 (万元)

36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2019年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背景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位于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从事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生产销售,2014年6月为使冲天炉,回火窑尾气达标排放,进行升级改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9月获得献县环保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献环表(2014)151号(见附件).2015年8月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通过,文号为献环验(2015)089号.与2017年7月编制完成了《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献环表(2017)98号.2018年11月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意见见附件.为实现献县铸造产业跨越发展,引导行业安全、环保、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整治改造提标升级铸造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铸造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参照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以及即将发布的强制性国标《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河北省、沧州市和献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方案等文件,中共献县县委献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献县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献发〔2018〕24号)要求,本企业需进行环保升级改造,为此,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拟投资360万元建设环保能力提升及落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及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的要求,该项目属于 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0:黑色金属铸造、其他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现有工程概况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法人为李伟,是一家专业生产铸件的厂家.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8°15'

38.94 、东经116°12'

46.78 ,厂址北侧为空地.厂址南侧为农田.厂址西侧为空地、厂址东侧为空地;

距离最近的居民为东侧300米的八章村.现有工程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地点 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 占地面积 9330m2 建筑面积 4530m2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年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1万吨 职工人数 63人 工作制度 每天12小时,年工作310天 环保手续 项目 批复文号 验收文号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玛钢扣件技改项目 献环表[2014]151号 献环验[2015]89号 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献环表[2017]98号2018.11

3、提升改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保能力提升及落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鑫泰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规模:不新增占地,还为9330平方米,不新增建筑面积,还为4530平方米 (6)生产规模:年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1万吨 (7)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60万元 ,其中环保投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6% (8)劳动定员:全厂配有劳动定员63人,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 (9)工作制度:每天12小时,年工作310天

4、项目选址 技改项目拟建于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原厂址内,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8°15'

38.94 、东经116°12'

46.78 ,厂址东、西、北侧均为空地.厂址南侧为农田.该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项目周边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图见附图2.

5、技改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熔炼工部淘汰2台1.5t铝壳电炉,新增2台1.5t钢壳电炉,对配套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布袋除尘器更换新滤袋,对各污染环节进行治理,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其他工程内容不变.项目技改前后变更情况见下表. 表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 技改完成后

1 主体工程 熔炼工部:铝壳1.5t电炉2台;

造型浇注工部:黏土砂造型浇注线1条:砂处理生产线1套;

技改项目产能不变,熔炼工部淘汰2台1.5t铝壳电炉,新增2台1.5t钢壳电炉,对配套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各污染环节进行治理,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其他工程内容不变.

2 公用工程 供水、供电设施 供水、供电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3 辅助工程 办公室、仓库等 依托现有工程

4 环保工程 废气 电炉熔化烟尘:经空气冷却,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清砂及砂回收上料工序废气:振动床上方和清砂机末端即砂回收上料口加装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原砂回收筛分及混砂工序废气:筛分工序和混砂工序设备上端加装集气罩,经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机加工工序、造型浇注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原料进行遮盖或棚化,通过加强通风,泼洒生活废水等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电炉熔化烟尘:封闭式集尘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1). 机加工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原料进行遮盖或棚化,通过加强通风,泼洒生活废水等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浇注冷却废气:侧吸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2). 清砂及砂回收上料工序废气:封闭式集尘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2与浇注冷却段共用). 原砂回收筛分及混砂工序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3). 废水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内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内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 车间密闭、距离衰减. 车间密闭、距离衰减、设备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 固废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理;

机加工产生的废铁屑外售;

除尘器收集的尘土外售做建材;

不合格产品回炉熔炼,不外排.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理;

机加工产生的废铁屑外售;

除尘器收集的尘土外售做建材;

废砂收集后回用,不合格产品回炉熔炼,不外排.

6、主要设备: 项目技改完成后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技改前) 数量(技改后) 备注

1 电炉(铝壳) 1.5t/h 2台0淘汰铝壳电炉,更新为钢壳电炉

2 电炉(钢壳) 1.5t/h 0台 2台

3 滚筒落砂设备 -- 1台 1台 保留

4 混砂机 -- 2台 2台 保留

5 自动造型浇注线 -- 1条 1条 保留

6 砂回收系统 -- 2套 2套 保留

7 台式钻床 -- 30台30台 保留

8 天车 --

0 2台 新增

7、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4. 表4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现用工程用量 技改后用量 备注

1 球墨铸铁 t/a

10000 10000 外购

2 电kw.h/a 349万349万 献县电网

3 新鲜水 立方米

900 900 献县管网

4 黏土砂 t/a

1560 1560 外购

5 膨润土 t/a

480 480 外购

8、公用工程 (1)给水: 技改项目完成后用水主要为电炉冷却水、造型用水和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电炉冷却水用量100m3/a,造型用水400m3/a.项目生活用水量400m3/a.项目新鲜水用量为900m3/a,由献县管网提供. (2)排水: 技改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造型用水生产过程中蒸发消耗,不外排;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480m3/a,依托厂区现有旱厕化粪池,生活污水泼洒地面抑尘. 供电:本项目年用电349万kW・h,依托现有工程,由献县供电网供给,能够满足用电需求.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t/a

9、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依托原有工程,项目大门位于厂区北侧,厂区自北往南依次为办公室、仓库、原料库、生产车间,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10、选址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献县十五级乡八章工业区现有厂址内,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区域内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范围内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黑色金属铸造,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能耗低,产能高,生产过程无外排废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鼓励类,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清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的工艺、设备均不在淘汰清后生产工艺装备目录中.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中区域禁止和淘汰建设项目,也不在该文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2015年版)》中的限制项和淘汰项.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的政策要求.经分析,项目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版本). 表5 项目与《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的符合性一览表 依据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1)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2)在二类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符合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清后铸造工艺. 本项目采用粘土砂机械造型工艺 符合

三、生产装备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企业配备与之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设备,粘土砂回用率≥95% 符合

四、企业规模 铸铁、铸钢最低生产规模分别为5000吨、4000吨 企业现生产规模10000t,在5000吨以上 符合

五、产品质量 铸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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