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11-17
平邑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循环批次式烘干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平邑县粮食局 山东明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年8月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17

第四章 授予合同-30

第五章 附件-31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平邑县粮食局 山东明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经济开发区银花路东首、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东卞桥村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35509962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蒙阳路与朝阳路交汇处执法局小区内2号楼西单元101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

电话:0539-209066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平邑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循环批次式烘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CGXMPY0152

五、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循环批次式烘干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制造、销售、推广粮食烘干设备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3、产品通过省部级推广鉴定并具备推广鉴定合格证书及推广鉴定报告.

4、产品在该区域特色性强,排放物环保达标,有成功案例及业绩.

5、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7、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8、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推广鉴定合格证书及推广鉴定报告;

5)成功案例及业绩;

6)网上报名回执单.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采购计划编号;

帐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概况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邑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循环批次式烘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CGXMPY0152 采购人平邑县粮食局、山东明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预算金额 35万元.报价(含首次)超出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4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谈判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5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9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 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152元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5日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向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以交易中心查询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时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8CGXMPY0152 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8 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9 报价有效期 90天10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1 评审方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成交服务费 中标价的2%,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山东汇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15 项目负责人 孙工 联系

电话:0539-2090668

一、说明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1) 采购人 系指平邑县粮食局、山东明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汇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报价人 系指向代理采购机构索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4) 成交人 系指由谈判小组评审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的企事业. 3.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报价人 1) 报价人必须满足本谈判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报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3)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 报价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平邑县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谈判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 合格的报价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5.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日起90日内,开标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代理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有权收回已提交的保证金;

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的报价.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152元.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5日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向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造成递交时间延误,责任自负. 帐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2) 若证实报价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报价人承担: 报价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报价人串通骗取成交;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报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因成交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报价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报价;

成交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二、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组成 1) 报价人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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