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1-16

一、12345市长公电办: 受理时间 来电内容 承办单位 回复内容 12月2日 市民反映,苏仙区白露塘 钻石坞冶炼厂 作业时废气直排,且散发刺鼻气味,多次反映,市环保局回复称已要求企业尽快完成氨气焚烧装置安装,但废气直排现象仍然存在,请求督促.

高新分局 郴州高新区环保分局投诉事项答复函 先生: 你反映苏仙区白露塘 钻石坞冶炼厂 作业时废气直排,且散发刺鼻气味,多次反映,市环保局回复称已要求企业尽快完成氨气焚烧装置安装,但废气直排现象仍然存在,请求督促.我局于2018年12月3日受理,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投诉情况.苏仙区白露塘 钻石坞冶炼厂 作业时废气直排,且散发刺鼻气味,多次反映,市环保局回复称已要求企业尽快完成氨气焚烧装置安装,但废气直排现象仍然存在,请求督促.

二、查处情况.钻石钨公司近年来采用冷凝吸收法处理氨气,不存在直排情况.2018年8月省督察期间,市环境监测站对钻石钨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郴环监字〔2018〕65号)显示该公司氨气排放达标,该公司为减少恶臭气体氨气排放,进一步提高氨气处理效率,安装了氨气焚烧装置,目前已运行.我分局要求企业继续采取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方法减少废气产生,通过密封、收集等手段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增加或改进废气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三、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2018年12月12日12月3日 市民反映,南岭大道 卷烟厂 废气直排,空气中散发浓烈的香精味和烟草味,污染环境,请求处理. 北湖分局 市民: 你反映 南岭大道 卷烟厂 废气直排 一事,我局已受理,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举报情况 反映南岭大道 卷烟厂 废气直排.

二、查处事实 经查,郴州卷烟厂生产区建于1990年,现全名为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单位负责人孟令军,该厂现主要生产工艺是:制丝→卷接→包装. 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锅炉废气,二是制丝过程中添加食用香精产生的.该厂原燃煤锅炉有一定烟尘排放,但该厂于2012年已改为油气两用锅炉,使用的是清洁能源,改造后的锅炉烟尘排放监测数据显示均是达标排放,在冬天或阴雨天气有白雾排放现象,基本上都是水蒸汽.锅炉改造后,另建有两根25m高的烟囱,原有燃煤锅炉烟囱(约70m高)已停用,该厂在烟丝制作过程中,需添加一定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香精,有香精异味产生,现烟丝制作工序已全部安装了除异味设施.

三、处理情况 我局将该投诉情况反馈给郴州卷烟厂,烟厂环保负责人表示理解居民投诉,并表示会按环保要求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近几年通过环保各项监测,也做到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放的刺鼻气味不是有毒气体,而是在烟丝制作过程中,添加的食用香精产生的;

三是本厂已于2013年启动整体搬迁工程,预计2019年前能完成搬迁,届时政府对该厂现处区域将规划为其他城市用地. 我局针对郴州烟厂目前情况,对该厂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制作车间的除异味设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减少香精味的排放;

二是加快搬迁工程建设,尽快完成搬迁.

四、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 2018年12月10日12月3日 市民反映,南岭大道 烟草厂 散发出浓厚的烟草气味,认为对周边的居民身体健康有危害,请求处理. 北湖分局 市民: 你反映 南岭大道 烟草厂 散发出浓厚的烟草气味 一事,我局已受理,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举报情况 反映南岭大道 烟草厂 散发出浓厚的烟草气味.

二、查处事实 经查,郴州卷烟厂生产区建于1990年,现全名为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单位负责人孟令军,该厂现主要生产工艺是:制丝→卷接→包装. 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锅炉废气,二是制丝过程中添加食用香精产生的.该厂原燃煤锅炉有一定烟尘排放,但该厂于2012年已改为油气两用锅炉,使用的是清洁能源,改造后的锅炉烟尘排放监测数据显示均是达标排放,在冬天或阴雨天气有白雾排放现象,基本上都是水蒸汽.锅炉改造后,另建有两根25m高的烟囱,原有燃煤锅炉烟囱(约70m高)已停用,该厂在烟丝制作过程中,需添加一定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香精,有香精异味产生,现烟丝制作工序已全部安装了除异味设施.

三、处理情况 我局将该投诉情况反馈给郴州卷烟厂,烟厂环保负责人表示理解居民投诉,并表示会按环保要求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近几年通过环保各项监测,也做到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放的刺鼻气味不是有毒气体,而是在烟丝制作过程中,添加的食用香精产生的;

三是本厂已于2013年启动整体搬迁工程,预计2019年前能完成搬迁,届时政府对该厂现处区域将规划为其他城市用地. 我局针对郴州烟厂目前情况,对该厂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制作车间的除异味设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减少香精味的排放;

二是加快搬迁工程建设,尽快完成搬迁.

四、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 2018年12月10日12月7日 李先生反映,下湄桥 阳光家苑 小区一带有一股刺鼻气味,疑是靠山上一砖厂排放废气所致,请求处理. 北湖分局

一、举报情况 反映下湄桥 阳光家苑 小区一带有一股刺鼻气味,疑是靠山上一砖厂排放废气所致,请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企业并非砖厂,企业主要从事蜂窝煤灶台制作,现场检查时,有手工刷漆行为,故产生气味,我局工作人员已要求负责人停止非法排污行为,下步我局将不定时对其进行后督察工作.

三、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12月14日 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一组村民龙先生反映,该组一石墨厂废气直排,污染周边环境,请处理. 北湖分局 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所反映的为郴州市郴嘉石墨有限公司,位于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1组,该企业主要从事石墨制品的粗加工与销售,其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为合法企业.该企业石墨粉生产工艺为:石墨原矿→烘干→破碎制粉→包装;

石墨球生产工艺为:石墨原矿→破碎→拌料→制球→烘干→包装.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雷蒙机、煤气发生炉、烘干转炉、制球生产线等.其污染防治设施有:雷蒙机配套布袋收尘设施;

煤气发生炉和烘干转炉配套水膜除尘和碱喷淋脱硫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正在进行设备维修养护,经查,该单位有部分生产原料露天堆放并且一套布袋收尘设备的布袋因长期未更换导致收尘效果降低,致使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环境.

二、处理情况 我分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将露天堆放的石墨原料入库,并将布袋收尘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12月29日,我分局对该单位后督察时,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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