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D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D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D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D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8

3、环境质量状况

21

4、评价适用标准

25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7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7

7、环境影响分析

38

8、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9

9、结论与建议

60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把木质椅子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汨罗市智丰胶合板厂 法人代表 吴尚海 联系人 吴尚海 通讯地址 汨罗市三江镇青丰村六组 联系电话

13808401521 传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汨罗市三江镇青丰村六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整治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4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6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地理坐标 东经113°20'

06 、北纬 28°54'

42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汨罗市智丰胶合板厂(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于2006年7月在汨罗市三江镇青丰村六组购买土地,同时租赁智峰乡计划生育服务所闲置厂房,建设 年产15万把木质椅子整治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400m2,建筑面积4060m2.本项目年产15万把木质椅子.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5%. 本项目已于2006年8月投入生产运营.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建设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但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 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第二条中

(四)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第三条中 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技术评估和审查结论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为此汨罗市智丰胶合板厂已于2018年1月份停产,同时根据汨罗市环保局《关于下达汨罗市2018年 蓝天保卫战 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中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 蓝天保卫战 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年 蓝天保卫战 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 蓝天保卫战 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省、市两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汨罗市2018年 蓝天保卫战 重点减排项目.故建设方开始自查自纠,在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本建设方申请对本项目进行整治环评. 对其开展整治工作,使用一系列整治措施处理现有的环境问题.同时申请对本项目进行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本)中 九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 中的 其他 ,

十、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 中的 其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本)中的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发布,2013年5月1日实施;

(1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3年5月;

(18)《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发[2017]43号);

(2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50号);

(21)《关于加强 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

(22)《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

2、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年产15万把木质椅子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智丰胶合板厂;

建设地点:汨罗市三江镇青丰村六组;

建设性质:整治补办,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9400m2;

建筑面积:4060m2;

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整治环保投资18万元;

生产制度:提供伙食与住宿,每天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d;

产品规模:年产15万把木质椅子.

1、占地及建筑规模 项目整治内容为(1)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无法满足修改环保要求.改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四格池)处理生活污水.(2)一级冷凝后无法充分冷却项目蒸汽,故改为二级冷凝减少VOCs的挥发.(3)由于项目设备较多,粉尘量较大,集气口无法有效收集粉尘,改为集气罩.(4)项目烟囱高度(15m)无法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增高为25m.(5)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木屑、柴),其污染较大,改为使用成型生物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