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11-15
德环审〔2018〕61号 德化县环保局关于德化县泉德福竹木加工厂泉德福竹制品及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德化县泉德福竹木加工厂: 你单位报送的由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德福竹制品及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从环保角度同意泉德福竹制品及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在德化县雷峰镇雷峰村埔头42号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筷子10万件、工艺板1500m?、生物质颗粒燃料1200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等以报告表为准.

你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做为燃料,其配备的锅炉应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同时配套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3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项目粘合压板工序应在封闭车间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应达到《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排放限值;

项目磨光、精刨工序产生的粉尘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蒸煮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锅炉,禁止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3、应合理布置高噪声生产设备在厂区的位置,采取有效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排放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竹肖边角料和粉尘应集中收集后回用,灰渣收集后应由外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报告表总量控制要求及《福建省排污权指标交易凭证》(编号:18350901001130-

5、18350101001150-

5、 18350701001063-5),项目生产废气年排放量≤1440万立方米/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如下:SO2≤0.714吨/年、NOx≤0.857吨/年;

项目接入县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总量≤0.048万吨/年.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做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做到按证排污. 抄送:县环境监察大队、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存档. 德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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