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29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府办函〔2016〕19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6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6〕78号)精神,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青府办发〔2014〕30号)等安排部署,制定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16年,全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0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2016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与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工业污染协同防治. 1.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一是重点督促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加快锅炉烟气深度治理,2016年上半年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是督促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等区内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工程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工管委] 2.重点行业除尘设施建设及改造.完成电力、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的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安装、联网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区工管委] 3.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继续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积极推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大力推进堆场的密闭料仓与传送、自动喷淋等装置建设或顶篷、防风墙等设施建设,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督促企业采取覆盖、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和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区工管委]

(二)大力防治燃煤污染. 1.推进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对全区工业燃煤锅炉采取清洁能源改造或深度治理等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要求;

2016年7月1日起,10蒸吨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兆瓦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新标准.[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 2.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全力推进工业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蒸汽锅炉和7兆瓦及以下热水锅炉,下同)淘汰工作,确保完成4台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或清洁能源改造.积极推动禁燃区内所有现役工业燃煤锅炉、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安监局] 3.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上的锅炉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暂不具备条件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布袋或静电除尘),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同时配套脱硫脱硝设施,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 4.强化燃煤锅炉监管.加强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环保处理设施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重点加强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编制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完善重点企业监管名录.按要求开展重点有机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和汽车表面涂装企业深度治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国家综合排放标准.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对回收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实施处罚;

强化汽车制造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四)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强能源统计分析,跟踪重大项目能源消耗,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管理,督促重点企业完成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并稳定节能量.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6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

(五)强化环保准入指标约束.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对废气重污染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相关文件执行;

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施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新建项目施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涉气新建项目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信局]

(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出台《青白江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动老工业企业加快调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及规模.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投促局、区规划局、相关园区管委会]

(七)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工作.鼓励符合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并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的企业转型升级.完成2016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

(八)开展排污企业清理整治.巩固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成果,将已整治企业全面纳入环境管理,结合环保大检查和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采取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办法,进一步强化涉气企业清理整治,不断规范排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园区管委会]

(九)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施全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促使燃煤消费总量向实现高效利用、具备污染深度处理能力的行业或企业集中.继续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统一的能源统计体系,科学掌握全区能源的主要情况.进一步加快推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布局合理、系统高效的天然气输配体系.[牵头单位:区科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统计局]

(十)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他大气污染严重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制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2016年,完成6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数量在2015年基础上有所上升.[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科经信局] (十一)大力治理扬尘污染. 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继续强化建筑、市政交通、拆除(迁)、绿化 四大工地 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六必须、六不准 标准;

加强市政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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