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1-11
汉中市人事局 关于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汉人发〔2006〕170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汉人发〔2006〕97号文件转发)文件精神,和市直事业单位的申报计划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2006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7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范围:参加这次公开考试招聘的用人单位是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一《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职位要求(条件)等).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所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 市人事局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审批用人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后,7月10日前,在汉中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hanzhong.gov.cn)上统一发布《汉中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同时在汉中电视台、《汉中日报》、汉中人民广播电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12日―14日.

2、报名地点:在各主管部门或各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请按《附件一》中公布的电话同主管部门联系).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同一底片).(4)未就业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社会在职人员(指我市辖区内的各级机关、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干部)持应聘职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和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

(5)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职位在报名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按照汉中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和本人情况,如实填写《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在主管部门领取).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自动取消应聘人员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资格. 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将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二)、《准考证》报市人事局.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及公布成绩.市人事局负责统一组织《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06年7月30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职业道德、写作知识、科技和知识产权、人文及陕情常识、时事政治等9个方面的内容. 《公共科目》考试后,按附件一中的计划表和应聘人员所报考的职位,依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定名次(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

再相同的,同等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排前;

再相同的,笔试作文成绩高的排在前面).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依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定的名次,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职位计划数1:5比例的,若该职位应聘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平均分数,原则上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 市人事局按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在汉中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

2、《专业科目》考试及公布成绩.《专业科目》考试由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聘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方案须在考前报市人事局备案. 《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在前面).《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参加面试的资格. 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对《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四)面试及公布成绩.面试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在面试前报市人事局备案.各主管部门要成立面试评委库(评委库人数要在每场评委人数的两倍以上),每场面试的评委(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从评委库中临时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科目》成绩高的排在前面,再相同的,《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在前面). 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对面试成绩和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意见综合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每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书面报告市人事局.

(六)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市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各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把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名单及他们报名时的资格条件原始证件、《报名表》一并报市人事局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八)聘用:市人事局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拟招聘人员所报考的职位和公示的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公示合格的市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人事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准.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签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市人事局签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证件,到用人单位等有关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同应聘人员签订《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四、纪律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各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不得变更.

(三)、报名地点的选择要按照以人为本、方便应聘人员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只能选择一个地点进行报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对符合报名资格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聘人员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寻私舞弊.不得再设置歧视性规定.

(四)、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库.每个专业考试试题要在两套以上.《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必须分别符合各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各主管部门在《专业科目》考试的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保密.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需要回避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和应聘.

(六)、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向社会公布的该文件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

(七)、对于在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自负.

(八)、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联系. 联系

电话:0916―2626191 监督

电话: 0916―2626617 附件一:《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件三:《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

附件四:《2006年汉中市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五:《公告》.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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