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22-11-0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沃丰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年9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沃丰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志强 联系人 杨志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 联系电话

18506329927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3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 立项审批部门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04-15-03-049186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O 总投资 (万元) 100万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乳酸饮料是近年来国内兴起的一种饮料,起步较晚,但是凭借其乳酸菌、营养、时尚的特点迅速发展,突出重围,已成为乳制品企业的重要产品种类,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消费市场逐渐扩大及多元化趋势,乳酸饮料具有很大的消费潜力. 乳酸饮料可分为发酵型和调配型两种.乳酸菌饮料都是牛奶或乳制品经过乳酸菌发酵后制成的,属于发酵型乳酸饮料,除此以外的乳酸饮料则属于调配型产品,是用牛奶、水、白糖、柠檬酸或乳酸配制而成的,不经过发酵,产品中没有乳酸菌及乳酸菌的代谢物. 山东沃丰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项目占地面积约2200m2,建设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项目,共三条生产线.本项目于2018年8月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4MA3MD8U812;

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备案号:2018-370404-15-03-0491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四、酒、饮料制造业,18.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中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 ,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山东沃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项目生产规模、主要设备、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与分析,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 鼓励类 、 限制类 及 淘汰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业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所用设备及产品不在其规定之列.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 表1 项目建设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区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控制要求 符合

3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符合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划. 符合 综上,项目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文规定.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峄城区经济开发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有: 石榴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峄城区、峄城区、峄城区交界处,石榴园、牛郎山、杨峪森林公园,面积12.27 km2,属于生物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包含峄城古石榴国家森林公园、峄城石榴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峄城石榴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牛郎山省级森林公园、杨峪省级森林公园.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可知,项目距离峄城区经济开发区区生态保护红线约5km,本项目不位于峄城区经济开发区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2).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及《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环境质量事关民生幸福,环境质量的底线就是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维护人类生存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底线和保障线.具体而言,环境质量底线应涵盖以下3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消除已有的劣质化环境;

二是严格遵守执行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的基本要求;

三是保障环境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通过对枣庄市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说明,枣庄市峄城区SO

2、NO2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

5、PM10浓度值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造成超标主要原因为煤炭仍是主要能源、机动车增加和城市建设道路扩建,加上雨雪越来越稀少、空气干燥,容易引起扬尘;

峄城区贾庄闸河流断面除总氮超标外,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分析超标原因:上游来水氮含量高于本段水质类型、氮肥流失,通过地表径流汇入河流等;

峄城区三里庄水源的总硬度(总硬度是由地质构造所造成)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表明评价区内地下水质量状况良好;

峄城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62.1分贝,夜间为48.6分贝,其中2类功能区文昌校区昼间超标0.6分贝,其余各功能区均达标.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乳酸菌饮料统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量2479m3/a,依托区域供水管网,不会突破当地水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峄城区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年耗电量10万KWh/a,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为脱脂奶粉、白糖等,均采取外购的形式,资源利用合理,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乳酸菌饮料建设项目.经对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2014〕54号),项目未被列入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内,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于2006年3月份被省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因此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政策.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南侧,是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省政府批复的四至范围为:东至桃花南路、南至郯薛璐、西至206国道、北至榴园路.面积4.12平方公里.开发区规划区域面积扩至10.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兴大道、南至规划二路、北至榴园路、西至西环路.以发展

一、二类工业为主,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综合工业区.规划产业定位为建材、纺织、食品加工、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规划形成 一个中心、四个片区 .一个中心指开发区行政办公、商贸服务中心.四个片区指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片区、桃花居住片区、仓储物流片区. 本项目建设于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属于食品行业,厂区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详见附图3).

三、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沃丰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志强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万元 占地面积:2200m2 生产规模:年产1500吨乳酸菌饮料

四、厂区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福兴路14号,厂区呈近长方形形状,总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东西长约为120米,南北长约为50米,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厂区总平面布置简介如下: 整个厂区车间根据生产流程布置,仓库位于生产车间东侧,减少运输造成了能耗,便于生产.办公室位于生产厂区东北侧,远离生产区,避免了生产对办公的影响. 项目功能分区明确,布置合理,人流、物流明晰流畅;

生产工艺流程顺畅简捷,厂区面积利用系数合理,厂区绿化系数适宜,且便于今后生产调整.区域内地势平坦,可满足生产布置要求.因此,项目厂区总体布局是合理的. 本项目平面布置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规范要求,在总图布置过程结合厂址场地具体条件,综合考虑了生产工艺流程顺畅,各生产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送距离短,便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做到功能区明确、物流顺畅、布局紧凑合理、节约用地,从工艺、节约用地和对外环境影响来看,从环保角度讲,厂区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食品生产的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3.1 选址 3.1.1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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